二、加快落实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点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必须按照中央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明确责任,统筹实施,加大力度,推进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目标艰巨、任务繁重,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目前,国家层面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正式建立,各地也相继建立了相应的协调机制。下一步,要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为平台,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方面加强统筹。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委和政府作用,统筹实施好各类重大文化项目,积极探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方式和途径。
二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进行社会管理的创新之举。各地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结合当地群众需求、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尽快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细化的、具体的实施标准,逐步建立国家指导标准与地方实施标准相衔接的标准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标准,加快制定政府、公共文化单位和重大文化工程评估标准,争取在3—5年内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引导各级政府和公共文化机构科学、规范地开展公共文化建设,切实提高整体服务效能。
三是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跨越式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贫困地区。必须把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与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结合起来、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制定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编制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规划,谋划实施重大项目。督促各地以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为契机,深入分析本地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找准突破口,采取“一县一策”的精准投入方式,分步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是激发公共文化服务活力。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辩证利用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把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激发公共文化服务活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要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实现“行政权力出得去,社会资源进得来”,把一些具体的事务让渡或者委托给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见和指导性目录。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活动,形成文化志愿服务体系。通过改革创新,逐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
五是稳步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要加快研究策划一批民生分量重、社会关注度高、边际带动性强的公共文化项目,充分发挥项目对事业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继续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各地文化部门在发挥示范作用、扩大影响、解决突出问题、总结创新经验上下功夫。加强统筹协调和过程管理,特别要在制度设计和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具有推广价值的创建成果。同时,统筹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项目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开展重大文化惠民项目基层融合发展试点,通过试点探索统筹数字文化建设的具体路径,提高公共数字文化供给能力,创新服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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