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强调要加强法治保障,需要广大非公有制企业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法治贯穿于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全面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依法规范用工,推动企业和职工诚信评价建设,加强职工参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让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意见》强调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群组织在推动企业发展、凝聚职工群众、促进和谐稳定中的作用,需要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积极探索适合企业特点的工作途径和方法,有效增强企业党群组织活力。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要主动支持企业党建工作,注重发挥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自觉把党建工作与群团建设结合起来,与培育职工认同的优秀企业文化结合起来。
工商联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作为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为主要的企业代表组织,是协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主体。各级工商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两个健康工作主题,抓紧制定《意见》的贯彻落实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实处,真正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一要以守法诚信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商联要始终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精神,切实承担报效国家、服务社会、造福职工的社会责任,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增强法治意识,防范法律风险,积极参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自觉关爱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二要优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企业健康发展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只有企业健康发展了,才能带动就业、增加收入、改善劳动条件。应积极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密切关注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减轻企业负担、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非公有制企业关爱员工的感人事迹和先进经验,树立一批可信、可比、可学的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升级,形成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企业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引导企业主动转型升级,紧紧依靠科技进步、职工素质提升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物质条件。引导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不断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四要认真履行劳动关系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协商调解作用。各级工商联要加快进入本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加强与政府、工会的沟通协作,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引导商会依法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
(作者系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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