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衙门为何频发腐败案

清水衙门为何频发腐败案

核心提示:一些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由于手里拥有的权力不大、资源不多,处在权力边缘地带,被人们戏称为“清水衙门”,城市的路灯管理部门就是其中之一。谁也想不到,这样的“清水衙门”,近年来却频发贪腐案,案值动辄数百万元。随着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隐藏其间的腐败案也浮出水面。

当夜幕降临,一盏盏路灯亮起,璀璨的灯火照亮行人的回家路。可是,有多少人会想到,不起眼的路灯,居然也成为腐败分子的目标。路灯照亮行人的道路,杭州市电力局路灯管理所工程科原科长吴水灵和原会计徐玥明,却一步步走向黑暗的深渊。

奇:路灯下的贪腐

审计部门的一次审计,让路灯管理所这个不起眼的部门,进入了公众视野,也将吴水灵、徐玥明和单位出纳推到了被告席。

杭州市路灯管理所是市电力局的下属部门,行使市区路灯设施运行维护和路灯工程代建管理职责,承担着杭州市区超过15万盏路灯的维护和管理。在杭州市全面启用节能路灯后,电费等相关费用理应更节省,可审计人员却发现,路灯管理所每月的电费开支,仍高达700万元至900万元,这还不包括路灯建设和维护所需费用。

为什么启用节能灯后,费用不减反增?这一反常现象和庞大的电费支出,引起审计部门的注意。路灯管理所的费用,全部由国家资金拨付,审查重点迅速锁定在当时的工程科科长吴水灵身上。虽是一名科长,可吴水灵的职权范围不小,包括照明工程的代建管理、监督分包方的工程实施、工程结算、竣工通电等,他也是招投标评审小组的成员。拥有推荐投标公司入围和资格预审权力的吴水灵,也成为路灯施工企业的重点公关对象。城市路灯建设属于市政工程,必须公开招投标,但在吴水灵这里,凡涉及路灯工程,都由他一人说了算。2005年至2013年间,吴水灵多次收受灯具销售、路灯照明等企业的贿赂共计116万元,及价值一万多元的金条一根。

当小小路灯给吴水灵带来100多万元“收入”时,同单位的徐玥明,也将黑手伸向了路灯。2007年9月至2013年7月,徐玥明利用担任路灯管理所会计的职务便利,多次擅自使用单位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章,从单位开户银行购买现金支票,而后私自填写现金支票并私盖公章,从单位开户银行承兑现金。事后,徐玥明采用虚增全市路灯电费、篡改银行对账单等手段,做平单位财务账目, 隐瞒自己侵吞公款的事实。就这样,588万元赃款进入了徐玥明的个人腰包。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吴水灵和徐玥明最终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吴水灵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徐玥明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思:很任性的权力

小小的路灯管理所,一下子被查出多条蛀虫,这种现象绝非偶然。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江苏、浙江、河北、江西等地曝出的路灯腐败案,涉及市政管理、建设部门以及乡镇、村等干部和工作人员逾30人。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昆山两地检察机关官方微博先后发布消息,对相城区、昆山市的两个路灯管理所3名负责人立案侦查。今年2月底,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该区路灯管理所原所长顾选益提起公诉。

湖北荆门市城区路灯管理局原局长沈忠斌、原副局长张孝军两人,采取注册空壳公司,制造虚假供货合同抬高货款价格等方式,联手贪污550多万元。

在河北怀来县东庄子村,2012年安装太阳能路灯时,5名村干部从中收受路灯承包商的贿赂15万余元,村委会成员几乎被“一锅端”……

业内人士认为,不起眼的路灯背后,是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巨额投入。这些路灯的日常改造维护、电费支出、广告承租等方面,都有巨额收支。从设计招标到验收维护,很多环节并不严谨,往往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在城市、乡村,当成千上万的路灯亮起来时,一批小官巨贪随之倒下。

随着各地城市争相开展“亮化工程”,奢华的城市路灯建设项目并不少见,投资过亿的天价路灯、豪华路灯在多地新城区、景观区频繁出现。表面光鲜的路灯下,暗藏巨大的利益输送空间。同时,各地乡村在新农村建设中开展“点亮工程”,虽然投资额相对不高,却也“蛀虫”滋生,不乏“路灯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

做高价格,瓜分差价;虚增材料,虚列电费;招标、付款层层卡要……路灯管理部门看似权力不大,实则猫腻不少。

业内人士和专家指出,遏制路灯行业腐败多发乱象,应着重减少路灯工程建设的随意性,从厉行节约、注重实用出发,严格控制路灯工程预算;对于投资较大的路灯工程,以及涉及工程项目的公务人员,纪委监察部门和审计等监督应提前介入,加强对工程的事中和事后监督和审计;对于工程方案、投资预算、施工单位、电费使用、维护成本等都要做到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