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进一步简政放权(3)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进一步简政放权(3)

(四)优化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国家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

保持宏观经济平稳、均衡和健康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国家将主要通过制定和实施中长期经济发展战略、产业规划、投资政策、价格政策、土地政策、市场准人标准等引导市场将资源向某些产业、区域流动。国家投资将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对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各级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授予特许经营权、核定价费标准、给予投资补贴、明确排他性约定等,尽可能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对具有垄断性的项目,通过特许经营业主招标投标制度,开展公平竞争,保护公众利益。已经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具备条件的可以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回收的资金滚动投资用于社会公益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

(五)改进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进一步简政放权释放活力

改革开放以来,绝大部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已经由“五道”简化为“两道”。近年来,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等国家投资农林水利部分项目的审批程序已经由“两道”优化为按年度投资规模直接编制和审批项目实施方案“一道”,并进一步简化了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提高了办事效率,取得了良好成效。按照中央关于简化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总体要求,对单个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量大面广的民生、环保、基础设施类纯公益性项目,国家仅统一规定项目建设实施的投资政策、建设目标、规模标准和定量补贴额度,一律取消项目可研报告审批管理,将项目具体的投资规模、技术环节审批权下放给基层政府,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实施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所有中央投资全部实行“事后”结算制度,即国家先公布相关投资政策目标、规模要求和补贴标准,批准项目建设规划,规划内项目建设完成经竣工验收达到相应标准,国家才下达中央资金投资计划,以确保国家政策目标和投资效益的最终实现。

(六)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宽进严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政府职责和作用明确界定为: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指出,转变职能,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车才能跑起来。大量减少行政审批后,政府管理要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简政不减服务,放权不放责任,随着项目审批权限和部分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权限的下放,国家必须切实转变职能,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安排、谁监管”、“谁使用、谁监管”的原则,将着重点放在加强对投资和项目执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纠正长期形成的“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甚至“批了不管”沉疴。一方面,要区分不同类别投资和项目,分类确定监管重点,建立以政策、目标、结果、过程为导向的不同的监管方法和措施体系。对监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要及时制定相关制度规定,以点带面,保障国家投资政策、产业政策、规划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要从具体的投资项目监管为主,向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监管转变,建立以项目在线审批监管信息系统为平台、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以现场检查为补充的全覆盖全过程投资项目监管新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联动的协同监管新机制,提高监管效率。此外,新型监管要从重行政监管向运用行政和市场两个手段转变,建立事中事后监管结果与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安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挂钩机制,对投资和项目审批、申报、评审、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诚信进行信誉评价和后评价,注重和熟练运用市场与规则的力量来约束投资项目各有关主体的行为。

参考文献:

[1]胡祖才,全国政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N].人民政协报,2014-12-25.

[2]王晓涛,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中国投资,2008 (11).

[3]中国政府网,罗国三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 -12-31.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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