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的未来前景 (3)

“法治中国”的未来前景 (3)

三、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核心动力和根本保障

“徒法不足以自行”。良好的法律运行体制归根结底要以人为核心动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离不开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1.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良好的法律制度,只有通过专业化队伍进行解释、实施和续造,才能维系其制度目标、延续其价值理念。

《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法律要求高度专业性和严密的逻辑体系,这决定了法治队伍的基本特点在于专业性,这支队伍必须经过专门法律教育和职业训练,具有统一的法律知识背景、模式化思维方式、共同法律语言,内部成员间通过长期对法治事业的参与和投入,应达成职业伦理共识,成为精神上高度统一的信仰共同体。要打造这样的队伍,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法治人才培养和遴选机制。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法治人才选拔机制。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治人才管理制度,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部门之间的人才交流渠道,使选拔机制更加符合成长规律、满足实践要求。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法治人才的培养机制。首先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法治人才培养的首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是法治人才思想政治素质的具体表现。要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人才培育全过程,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其次要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的法律专业技能。法治专门队伍和法治服务队伍建设的根本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要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编写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成强劲的核心动力。

2.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法治作为一种国家治理形态,离不开一国的历史和国情。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是中国最基本的政治国情,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的最根本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对依法治国事业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将党的领导体现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

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首先要求坚持党的依法执政。《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也多次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宪法、法律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而言,法律红线不可碰是基本要求,绝对不能违法行使权力,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深入贯彻“三个统一”和“四个善于”,不断提升党依法执政的能力。

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不仅要求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更需要推进党自身的法治化建设,以党内法规来保障依法执政的实施。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注重与法律相衔接。一方面,要以宪法法律为准则,审查监督党的各种政策、文件、指示、规定和决议,防止和纠正超越宪法和法律范围。另一方面,党规和国法在本质上相互补充、互为保障,要提高党内法规的立法技术,使其在制度设计、规范内容、制定技术上与国家立法配合衔接,适时地将党内制度经法定程序上升为法律。在党规、国法双翼之下,不断推进党内权力运行的法治化、稳定化、科学化,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依法治国树立最坚强的柱石,为国家治理夯实最深厚的根基、提供最坚实的政治保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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