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攻坚期如何给特权利益致命一击

改革攻坚期如何给特权利益致命一击

习近平同志曾指出:“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解决的问题十分繁重。”同时提出在改革攻坚期“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激发和凝聚社会创造力”。习近平同志关于“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论断既抓住了当前我国改革的要害问题,同时也提出了今后深入推进改革的新思路和新任务。

特权利益是怎样滋生出来的

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曾经质问,“一些人就是利用新旧制度转换的落差和时差来牟取私利、中饱私囊的。价格双轨制,肥了多少人?国有企业改制又肥了多少人?”由此可以看出,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就是在我国长期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所滋生出来的一个极为特殊的阶层——特权利益群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直接控制资源配置,滋生国有企业垄断特权。总体来看,经过上个世纪90年代的改革改组,国有企业的活力增强了,但是国有企业的做大做强并不是依靠自身的技术创新和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实现的,而是依靠政府的保护,凭借垄断特权,通过控制各类资源及市场价格获得高额垄断利润实现的。这不仅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更为重要的是,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挤压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国有企业垄断之后留给民营企业的只有餐饮、零售商业等生活服务业和一般的加工制造业,基本上是薄利或微利行业。

政府改革滞后,旧体制下的审批特权得以保留。搞市场经济需要政企分开,企业自主经营,政府不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这就需要对政府治理结构及其治理体系进行重新架构,合理界定政府与企业的边界。但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只注重企业改革,而忽略了政府本身的改革,政府治理结构及其治理体系,并没有按着市场经济原则重新架构。各级政府依然利用手中权力干预企业、管理经济,以改头换面的方式行使审批特权。

政府财权监督缺位,导致政府支出特权。现在各级政府热衷于城市建设、形象工程,背后有巨大利益驱使。因为在资金使用预算监督缺位的情况下,项目归属通常是主要领导说了算。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专门跑项目的中间人,或者通过亲属、亲信控制项目资金支出,直接收受贿赂。这是当前滋生腐败的主要形式,而且表面上从立项到招标都是通过公开、合法程序进行的,但背后则以各种形式进行暗箱操作。

社会自治组织缺失,导致政府管理特权。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应该有所为,又有所不为。但由于我国重要领域的改革主要在经济方面,对政府本身的改革主要是机构调整,职能没有任何转变,政府还是用传统的方式方法管理一切。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边界基本没有划分清楚。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来由自治组织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做的事情,也得由政府包办、政府管理。其后果就是政府部门管了不该管的事,该管的事反倒没管好,难免出现滥用权力和寻租行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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