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工业4.0”计划及其对我国产业创新的启示(4)

德国“工业4.0”计划及其对我国产业创新的启示(4)

四、借鉴与启示

德国和中国同为工业大国,两国的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目标具有较多的相似之处,且都面临着新工业革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德国“工业4.0”计划的诸多经验和实践,为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提供了有益的启发。

第一,以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中国经过30余年的高速发展,以要素投入驱动的传统工业化模式难以为继,以此为基础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也将面临重大挑战。在思想界和政策界,越来越多的声音质疑工业发展的功能意义,甚至主张不应该继续发展工业,削足适履式地按照某些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升级”我国的产业结构⑨。诸如此类的观点在工业界和政策界产生了极大的困惑,导致全社会继续发展工业的底气不足,从业者士气低落⑩。

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即使不是错误的,至少也是片面的,甚至连主张发展服务业的立论也存在严重问题。不可否认,我国传统的工业化模式遗留了诸多问题,但是必须认识到我国的出路不是放弃工业,而是要在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过程中继续深化工业化。即便主张发展服务业,也不能局限于服务业领域,而是在工业智能化的基础上发展高端服务业。虽然中德两国间工业化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但是面临的挑战却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德国非但没有弱化工业发展,而是以工业创新应对各方面的挑战。从这个意义上说,德国的产业政策在本质上是创新政策,旨在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模式,以工业发展应对发展中的问题。德国经验充分表明,无论是防范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风险,还是促进经济更高层次的发展,都必须要升级工业化而不能“去工业化”。同时,第二次工业革命时美国和本轮新工业革命德国的经验均表明,新兴技术的突破固然必要,但这绝不是工业革命的全部内容,调整生产组织方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掘创新成果租金更为重要。为此,我国产业政策的指导思路,需要加快从塑造精英企业向培育产业创新生态转型,从依托科研院所为主向以企业为创新主体转型。

第二,对拓展新型工业化道路内涵的启示。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新型工业道路,但受限于有限理性,当时人们对新型工业道路的认识停留在特定的工业技术、信息技术和组织管理发展水平上。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发展,随着智能制造技术和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快速进步,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内涵也必须加以深化和拓展(贾根良,2013)。首先,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智能终端设备发展和无线网络的普及,信息化必将完成从硬件向服务的转变。其次,新型制造技术的成熟不仅推动生产力的进步,而且还将推动生产方式的变革。因此,“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不可能停留在过去的技术前沿上,必将表现为新型智能制造技术与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基础之上的以智能化为核心的升级版“两化融合”。在新的发展阶段,升级版“两化融合”还必须要超出工业领域,促进国民经济体系的智能化,带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新兴技术的持续成长。

德国“工业4.0”计划契合了我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战略的内涵,使得德国的实践对我国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具有直接示范意义。德国以物理—信息系统作为“两化融合”的载体,推动工业和国民经济体系智能化,这种视野比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正在热议的“机器人革命”更为宏大,目标也更为长远。德国的经验还表明,数据将成为一种重要的新型生产要素,数据要素的供给和配置直接决定了智能化水平,或将成为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源泉,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内企业已开始了物联网和云计算的布局,但是不能停留在硬件设施(如数据中心)的建设上,而应该发挥数据要素的生产力,使之成为我国工业及社会智能化的基石。

第三,转变中小企业的政策思路。德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经验表明,政府不仅要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资金、技能、创新、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更为重要的是为中小企业营造透明、公平、开放的经营环境,构建有利于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在政府可用的政策工具中,如公共采购和产业引导基金等,应尽量要向中小企业倾斜,使得中小企业充分享受国内的政策资源。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政策的基本思路是扶持性的和援助性的,缺乏长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借鉴德国经验,我国的中小企业政策应加快从帮扶型政策向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转变,提高创新资源对中小企业的开放程度,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

第四,重视企业管理能力提升。推进新产业革命的主战场仍然是大量的微观企业,不仅要有序引导和鼓励企业朝智能化、个性化方向发展,更要重视在此过程中的工艺复杂性提高对企业管理能力所提出的新要求,防范企业盲目转型所面临的潜在风险。相比于其它版本的新工业革命,德国“工业4.0”计划突出了企业管理工艺复杂度的重要性,并主张采取优化组织流程、以终身学习延长技能工人职业生命、最佳实践示范项目等措施,增强企业自身能力,防范转型风险。这些政策对我国企业均有直接的启发。

此外,德国产业政策重视技术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标准化对于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意义,重视数据和信息安全,重视绿色环保,也值得我国产业政策加以借鉴。

当然,德国的产业政策实践总体上是为了服务于德国的产业创新模式。我们主张借鉴德国经验,并不表示可以脱离本国产业发展实际。我们应采取的态度是根据我国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明确适合我国产业升级的最优产业创新模式,围绕该模式对产业政策进行调整,提高政策的瞄准效率和成本收益率。这本身也是一条德国经验,也是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议题。

作者感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贾根良教授的建设性意见和浙江大学国家列车智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吴晓凡博士对工程技术知识的指导。

注释:

①数据来自于世界银行WDI数据库。

②在盎格鲁-撒克逊制度下,行业标准的形成通常是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达成的,而德国的行业标准通过是利益相关方寻求共识的过程。

③德国的“领先集群竞争”政策是联邦教育研究部对遴选出的领先产业集群给予一定的资助,带动民间资本加强产业集群建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④现有关于“工业4.0”计划的研究,基本上都忽视了这一关键性背景,导致对该计划的认识停留在表层。

⑤嵌入式系统(embedded system)是一种计算应用系统,通过在机器设备和工厂植入微处理器,实现对大规模设备的控制或者监视。

⑥博世、西门子、泰森克虏伯、ABB、SAP、SoftwareAG、英飞凌、德国电信、德国邮政、宝马和戴姆勒克莱斯勒等知名德国企业,以及IBM、惠普等跨国公司均参与了“工业4.0计划”,有些企业已经开始按照“工业4.0计划”重组生产方式。新闻资料显示,宝马集团已经使用移动智能终端实现更高层次的人机互动,西门子集团推行数字化企业解决方案,博世集团发展制造业物联网,戴姆勒集团通过RFID实现不同国家工厂之间供应链的整合,等等。

⑦关于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对比研究,可参见贾根良(2014)。

⑧社交网络通常是指帮助人与人之间建立起社会化网络的互联网应用服务。此处,社交网络不局限于人与人之间的网络交流,还包括人与机器之间的网络互动。

⑨最常见的观点是,美国的三次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的比重超过70%,远高于第二产业。相比之下,中国第二产业比重太高,第三产业比重太低,严重偏离了“理想型态”。中美两国三次产业结构差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如统计口径、二三产业融合度,产品可贸易性与价格变动趋势差异等。两国三次产业结构差异仅仅是一种结果,简单加以对比而忽视导致结果的原因和过程,在理论上和方法上均值得商榷。

⑩在笔者的大量调研活动中,从国家工业主管部门(及工业行业协会)到全国范围内的各级地方政府,再到广大工业企业负责人,常常遇到是否应该发展工业的困惑。这一方面受到虚拟经济“挤出”实体经济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到“去工业化”学说的影响。导致的结果是,迫于舆论压力,政府部门主张发展工业的决心不强,产业政策不明确,使工业企业难以形成稳定预期,投资工业的动力不足。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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