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与高校责任主体的回归

高考改革与高校责任主体的回归

●高校应真正在新的高考改革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承担起高校在新生选拔方面本应承担的主体责任。

●逐步实行招、考分离,恢复高校在新生录取制度中的责任主体地位,是目前我国高考及其相应的录取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

●从当前的情况看,高校在高考改革中要真正完成责任主体的有效回归,必须在三个方面攻坚克难。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渐改变解放前高等学校各自招生的惯例,从1952年起开始实施统一招生。这种办法的好处是节省了考试成本,保证了考试质量,为高校之间考生的相互调剂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为考生提供了赴考方面的方便。这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同时也应看到,这种方式大大弱化了高校参与高考的责任和积极性,抹煞了不同高校不同专业对新生不同知识结构和职业取向的不同要求。

2014年我国公布了新的高考改革方案,这一改革方案,不仅为消除传统高考办法的负面作用提供了可能,也为高考中高校责任主体的回归提供了良好契机。高校应抓住这一时机,真正在新的高考改革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承担起高校在新生选拔方面本应承担的主体责任。

给予高校和学生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是当代教育的必然发展趋势

纵观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历史,在政府管得多一些还是给予高校和学生更多的自主决定权和选择权方面,虽有很多争论,但总的趋势一直朝着给予学校和学生更多自主权方向发展。这与当代民主、自由、人本主义等价值观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民所认同密切相关。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平等、民主、自由等也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这说明给予高校和学生更多自主选择权不仅符合人类对美好社会和教育制度的向往,也是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另一方面看,给予人和社会组织更多的自由选择权和自主发展权,还会帮助整个社会营造起创新的氛围和空间。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而“自由选择”和“自主发展”正是构成人创造力发展的必要前提和基本构成要素之一,因为一个人只有在他喜欢和擅长的领域学习和探索,才能迸发出强劲而持久的创造力。因此,在即将到来的高考改革中切实用好高校和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对高校和大学生创造力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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