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特色道路”之历史跨越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将近四十年,我们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归结到一点,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指引下,重新探索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走出一条名副其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现在面临的任务,是如何以此为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大踏步地向前迈进,实现新的历史性跨越,使这条道路愈益宽广,更趋成熟。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此作出明确回答,这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属于全面深化改革范畴之内,是它的一个极重要内容。
其一,全面深化改革意味着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的历史跨越
十七大报告指出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改革开放称为旗帜。我们对改革已讲了、干了三十多年,现在为什么还要全面深化?这首先须从根本理论上作进一步深入理解。
恩格斯晚年作出一个著名论断: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这就是说,“经常变化和改革”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社会主义社会当然不能例外,而其根源在于社会内部的矛盾运动。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说,世界上一切都在运动着,生活在变化着,生产力在增长着,旧关系在破坏着,永恒的运动与永恒的破坏和创造,这就是生活的本质。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充满着矛盾的社会,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有一段十分精辟的话,概括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关系及其运动过程,就是讲的社会基本矛盾。毛泽东在《正处》中予以发挥,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这两对矛盾,只是与旧社会的例如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后者是对抗性的,表现为剧烈的阶级斗争,不可能由旧制度本身来解决;在我国则是既相适应又相矛盾,适应是主要方面,矛盾即不适应是非主要方面,它们不是对抗性的,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得到解决。这种情况以及矛盾的不断出现和不断解决,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经典作家的这些原理告诉我们:第一,社会主义条件下需要改革,是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特别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决定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第二,改革的目的是克服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是在坚持“相适应”的基本制度前提下对各种“又相矛盾”的具体制度即体制的变革;第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无止境,实质是“永恒的运动与永恒的破坏和创造”,即无止境的革故鼎新。社会主义社会正是由此获得自我完善和发展的不竭动力,不然就停滞了,僵化了,生命力枯竭了,重蹈斯大林苏联模式的覆辙。这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理论依据。
再从实践层面上看。改革开放以来,实现了思想的大解放,生产力的大发展,经济文化的大繁荣,民主政治的大进步,人民生活的大改善,国际地位的大提升。其中尤为令世人瞩目惊叹的是经济领域创造的奇迹:从改革伊始到2012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远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年均2.8%的增速;经济规模已跃居世界“老二”之位,占世界经济总量的份额由不到2%增至接近12%;从物资匮乏、产品稀少的“短缺经济”“票证经济”,变成“世界工厂”、走近“世界舞台中心”;2008年祸起美国的新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席卷全球,至今尚未完全见底,复苏乏力,而中国经济却一枝独秀,到2014年仍保持7.4%的中高速增长,进入新常态;国际社会对中国刮目相看,公认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具有日益强大的影响力,很难设想离开中国,世界经济能较快或顺利地起死回生,全面复苏。总之,三十多年来社会主义中国的面貌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中国特色道路上和中国模式下取得如此超乎想象的进步,中国能在国际社会赢得如此举足轻重的地位,靠的就是坚持不懈推进改革开放。
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有十三亿多人口、国情极为特殊和复杂的大国中实行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无比艰巨的历史任务,不可能一帆风顺,存在问题和遇到挑战不可避免。特别是进入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发展在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方面,在科技创新能力、产业结构、发展方式方面,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方面,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以及在党风政风方面,面临着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关键在于不仅要继续坚持改革,还要依靠全面深化改革。邓小平在1991年说过:“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26)1992年的南方谈话又警告说:“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27)习近平在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进而指出:正是从历史经验和现实需要的高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着力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这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以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历史背景和现实依据。
在“改革”前面冠予的“全面”和“深化”,是《决定》的两个核心词、关键词。所谓“全面”,是与十二届三中全会、十四届三中全会、十六届三中全会那三次三中全会专题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并作出相关决定不同,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广泛研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和军队以及党的制度等方方面面的改革并作出相关决定,凸显了改革的整体性、全局性和系统性。所谓“深化”,是对改革提出新的总目标和总体思路,提出了各方面制度和体制改革的新原则、新要求、新部署,还提出了反映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有突破意义的新的重大理论观点。所有这些“全面”和“深化”的丰富内涵得到充分体现,蓝图设计和政策举措付诸实施,必将实现中国特色道路在继续深入探索中的历史性跨越。
其二,新的历史跨越蕴含了对第四个基本问题的回答
若是再往深处思考,这一历史跨越其实还意味着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回答了“进行什么样的改革、怎样改革”的基本问题。从全会的《决定》和习近平的“说明”中可以知道,中国要进行的改革,一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道路为唯一遵循的改革;二是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本取向的改革;三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牵引各个领域改革使之协同推进的全面的改革;四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改革;五是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力量的改革。这就是对“进行什么样的改革”的回答。那么我们要怎样改革呢?一是按照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不断调整、完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二是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对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以及工作机制和推进方式作出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四是在方法论上把摸着石头过河与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起来;五是把改革当作新时代条件下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这就是对“怎样改革”的回答。
回顾历史,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新时期中,我们党以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为指导,深刻反思总结国内和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从当代中国基本国情出发,先后回答了三个基本问题。首先主要是在上世纪80年代,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初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其次主要是在世纪之交,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基本问题,创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接着主要是在十六大以后至十八大的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基本问题,创立了科学发展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实际上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的进一步回答。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三者前后相继,相互贯通,有机统一,构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第二次结合”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由于改革开放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议题,在对上述三个基本问题的回答中,自然包含了对有关改革的许多重大问题的回答。但是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说明”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新目标、新政策、新举措看,已清晰地勾勒出第四个基本问题,即“进行什么样的改革、怎样改革”,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自十八大以来,在已往党的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先后回答包括改革内容在内的前面三个基本问题基础上,对这第四个基本问题所作的更加深刻而集中的回答。这一回答虽然仍属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大范畴和总问题,却因其具有一系列独创性的东西而开始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系统的思想理论,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这一理论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入一个新境界,对继续深入探索如何拓展和完善中国特色道路即中国模式,有巨大理论价值和指导意义。
(作者简介: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兼浙江省委讲师团团长,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原党组书记兼主席,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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