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彰显依宪治国步履坚定沉稳

宣誓,彰显依宪治国步履坚定沉稳

向宪法宣誓是一种通行做法

1月29日下午,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最后一天的全体会议上,新当选的五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庄严地向宪法宣誓,全场热烈鼓掌。这是上海法治建设历史上第一次举行这样的仪式,意义重大,令全体市民瞩目。

半年前的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誓词共70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依宪治国,是中国近代以来志士仁人的追求。建国以后,毛泽东同志亲临杭州,与宪法起草组成员一起,参照他国宪法的可取之处,一字一句斟酌、推敲,制定了值得肯定的“五四”宪法。与国家的经历一样,宪法也经历“七五”、“七八”宪法的折腾和曲折,尤其是“七五”宪法甚至摒弃了宪法的样式,成为一纸公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挫折的一页翻过去了,我们重新有了现行的“八二”宪法,并经几次宪法“修正案”,我们依宪治国的步履沉稳、坚定。

习近平总书记在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纪念大会上提出“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得到重申和强调,成了共产党人走好政治步履的准绳。

人,某种角度观察,是“仪式动物”。原始社会有图腾。如今坊间的宗教仪式、结婚仪式,国家层面的升旗仪式、庄重的阅兵式、国家公祭日的肃穆仪式,都融入社会生活之中。举行仪式,具有庄严性、神圣性、教化性、公众性。向宪法宣誓的仪式,是群体的一种昭示,理念的一次凝聚,体现一种向上的精神状态。

宪法是法律及其体系的“母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解决的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问题。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列宁说:“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保障着经济、政治、社会的稳定,保障着人民的权利和幸福。全世界有140多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其中90多个国家都有宪法宣誓制。向宪法宣誓,是顺应世界民主大势的一种通行做法。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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