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2)

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2)

二、创新体制,保证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完善

建立与现代社会治理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对于不断完善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调推进,带来了社会治理的一系列改革创新。围绕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走出一条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的目标,上海正着力于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科学治理体制,形成系统全面的制度保障,使制度更加有效和可持续,推进社会治理不断迈上新台阶。

构建“扁平化”治理结构。这是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体制机制的必由之路。街道和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单元和最基层组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上海改革重点是理顺“条”“块”间关系,实现扁平化结构的“功能再造”。一是深化街道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上海市所有街道党政内设机构按“6+2”模式设置。全面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和相应考核指标和奖励,实现职能、机构、人员、经费彻底剥离。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赋予街道更多的权限和资源,如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和综合管理权,赋予街道对区域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等,让街道做到有权、有物、有人,工作职能与资源配置相匹配,增强在“块”层面上的综合协调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乡镇治理体制。增强统筹能力和强化主体责任,强化乡镇区域规划编制参与权,依法赋予乡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和执法管理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向城乡结合部、大型居住社区、人口集中导入地区倾斜。完善大型居住社区配套规划,加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着力解决物业管理等突出问题。针对区划调整以后的一些大镇,综合考虑镇域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便利性、居民参与以及面积、人口规模可及性等因素,合理确定基本服务管理单元,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和行政执法、专业管理力量。

构建城乡社区基层自治体系。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基本要求。在这方面,上海探索建立以社区民主自治为导向、以建立社区与政府良性互动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宗旨的城乡社区基层自治,促进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社区基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在此过程中,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良好协作。创新改革的基本思路:一是“社区再组织”。即通过增设“议事委员会”等增强原有社区居委会的社会代表性、社会活力和服务居民的能力。二是“社区提升”。既包括硬件提升,也包括软件提升。通过设置各种形式的公共议题和社区活动,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共决策、提升居民参与水平和能力,不断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水平、生活质量。基层自治改革方面,按照“居民区党组织领导、职能部门业务指导、业主大会决策、业主委员会执行、居委会和监事会监督”的分工原则,增设由社区多方代表组成的物业管理监事会或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小区物业治理结构;全面推开自治制度,借助“自治家园”创建活动构建起了多层次、多元化的社区自治体系,变政府单向决策为社区多方参与,变政府花钱办事为居民有钱自治。

构建社区共治机制。随着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速,城市人口规模剧增,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必然导致需求结构和利益结构的多元分化。这从深层次上对基层治理的体制架构改革、政社关系调整以及相应的公共政策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势必倒逼社会治理创新主动将社会力量纳入社区多元共治结构。上海改革实践是:中心城区初步建成以区域化党建、网格化管理、社区代表大会或社区委员会为主干的共治平台体系,吸纳社会组织骨干成员进入社区委员会、社区代表大会等社区共治平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民主协商与多元利益表达。例如,上海市新静安区美丽园社区共建联合会吸纳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38家驻区单位加入;浦东新区映绿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为200多家公益组织提供咨询服务和业务辅导,通过购买服务对接社区需求、通过培育孵化对接社区营造,有效激发了基层活力。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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