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蕴藏着成功密码(2)

党章蕴藏着成功密码(2)

既坚持共产主义最终目标,又制定出符合当时社会实际和人民利益愿望的路线政策,推动社会不断进步,不断产生巨大的鼓舞、凝聚作用

党的指导思想是党用以指导自己思想的理论体系和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成立伊始,在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方面,党内并不存在异议;但是对如何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党经历过曲折,发生过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倾向。在反对这种错误倾向的斗争中,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思想。七大首次把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的或经验主义的偏向”。七大以后,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党领导人民迅速取得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并在新中国成立后迅速取得了恢复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可以说,七大党章明确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对中国革命胜利起到决定性作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不断发展的科学,因而党的指导思想也要与时俱进。反映这种需要,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指导思想也不断丰富与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十五大党章明确“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第一次把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第二次理论成果的邓小平理论确立为指导思想。此后,党章又不断增添新内容,相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写入党章,进一步统一了全党的思想。

理论是实践的眼睛。正是在这些理论创新成果的指导下,党在认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党的建设规律上日益成熟,并且通过正确的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表现出来。改革开放以来,党紧紧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和不同时期的具体实际,准确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反映人民利益愿望的一系列政策。十二大党章确定党在现阶段工作的重点是领导经济建设,提出了党的总任务: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总任务在十三大报告中发展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是管全局管长远的,保证党沿着社会主义方向推进改革开放,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正是在基本路线指引下,国家保持长治久安,不断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十六大党章根据已经取得的发展成就,第一次确立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十七大党章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增加了和谐社会的内容;十七大报告还把古代劳动人民的朴素理想赋予确定的现代的含义,提出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使小康目标更加贴近百姓生活,切实落实到增进人民福祉上。十八大党章根据新的经验和实践需要,在建设总体布局中加上生态文明建设,至此形成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目标。并且,十八大党章再次确立了“两个一百年”,即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十八大党章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布局和“两个一百年”目标,是民族复兴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它与共产党人始终不渝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相衔接,既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要求,又是人民利益的科学体现,正确处理了人民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关系,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已经和正在产生巨大的鼓舞、凝聚作用。

坚持并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既激发了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又保证了党的高度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组织能使力量增强十倍”。(列宁语)共产党担负着改造社会、实现共产主义的艰巨历史使命,为此必须保证党在组织上的高度团结统一,实行严格的纪律,这样才能凝聚力量、战胜敌人和克服困难。但是这种集中又必须建立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因而民主集中制成为党的组织原则。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组织起来的。陈独秀提交一大讨论的一个党纲中明确提出,“共产党应该是民主集权制”。一大纲领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概念,但是民主集中制的思想确实贯穿在纲领之中。五大党章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这是首次在党章上明确提出和肯定民主集中制原则,使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得到了党规的保证。从此,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一直成为党章的核心内容,虽然历次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提法和具体要求有所变化,但是强调民主和集中不可偏废是始终如一的,并且不断探索以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现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七大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领导下的民主”,十四大及以后的党章的提法都是“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近年来,党对民主和集中的认识又有新的提升,根据实践经验,十七大、十八大党章增加了许多扩大党内民主的规定,如党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各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等等,与此同时,更加强调集中和纪律,十八大党章要求,“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原则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历史上最严格的纪律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细化了执行纪律的程序,使纪律内容涵盖面更广、约束性更强,也使执行纪律更加严格和规范。

党的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邓小平语),解决了两个对共产党来说最重要的问题,一是重视民主而不是为民主而民主,使民主发展落实在增强党的战斗力、凝聚力上。十八大党章规定下级服从上级,要求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职权,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这样,既能够激发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又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党内也不是一潭死水,也不是一盘散沙,呈现既朝气勃勃又纪律严明、安定有序的良好状态。二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党内权力结构,保证权力合理有效运行而又受到制约和监督。从宏观看,十八大党章规定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由选举产生,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党委和纪委,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向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形成党代会决策、党委执行、纪委监督的格局;从微观看,党章规定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委员根据决定和分工履行职责,也体现了决策权和执行权的适当分离。党章还规定,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委召集,党内禁止派别活动。这体现了在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前提下,使决策、执行、监督三方面权力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既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和滥用,也防止分散主义、相互扯皮和效率低下,更不允许派别存在和出现多个权力中心,保证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中央权威。这样的权力结构真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优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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