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变迁、现代性与价值观

社会变迁、现代性与价值观

—对村镇社会价值观演变的思考

摘要:价值观是指人们内心深处的价值取向和价值理想。价值观研究不仅能掌握人们深层心理特性,还可以通过分析人们的价值观念去解释社会矛盾、个体行为的差异和文化影响的因素。而价值观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它的形成依赖于社会生产生活的实践,反过来又影响着人们的现实生活。每一次社会的变革,都改变着人们既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因而,也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念。村镇社会的价值观演变是改革开放以后,“现代性”意识向度所为。

价值观是指人们内心深处的价值取向和价值理想。价值观研究不仅能掌握人们深层心理特性,还可以通过分析人们的价值观念去解释社会矛盾、个体行为的差异和文化影响的因素。而价值观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它的形成依赖于社会生产生活的实践,反过来又影响着人们的现实生活。每一次社会的变革,都改变着人们既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因而,也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念。村镇社会的价值观演变是改革开放以后,“现代性”意识向度所为。

改革开放前后村镇价值观的演变

改革开放之前,村镇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是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在改革开放前,“人民公社”体制的模式是“三级所有(即生产资料归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集体拥有),队为基础”。其特点是:规模大、公有化程度高;在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人与人之间是互助合作关系。这种体制在初级社时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1958年之后高级社阶段则呈现出很多弊端。集体劳动,同工同酬,个人的劳动力和创造力受到了严重的压抑。这严重地损害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热情,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了改革开放初期首要的任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然而不论初级社,还是高级社,维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是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其原因在于: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为集体主义的价值观提供了物质保障;平均分配的生产关系激发了在封建压抑下的新型农民的奉献精神;社会主义建设政治上需要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从原始社会开始,人类为了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以及部落的冲突,人类逐渐体会到了集体生活的优越性。人类从氏族、部落、族群、国家的社会发展进程中,逐渐建立起了“集体心理特征”和“集体思想情感”,并演变为人类改造自然、造福社会、完善自身以及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的精神支柱。在中国,儒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文化形态,尤为强调整体观念与家国思想,这就造就了中华民族顾全大局、乐于奉献的优良道德传统。解放前,我国经历了抗日战争和国内战争,国家千疮百孔。解放后,国家百废待兴,落后的生产力要求集体主义精神来重建家园。我国先后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政治上的工农联盟、生产资料的公有、劳动的集体合作,这为集体主义蕴发与产生既提供了物质基础,又提供了意识形态的理论指导。因此,这一时期集体主义具有最为广泛的社会基础和集体力量,在这一精神的鼓舞下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成为当时至高的道德体现。

对于村镇社会主要成员—农民,他们从封建的、战乱的、受压榨的旧社会解放出来成为国家的主人。他们的身上既带有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又受到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影响,他们对社会主义充满憧憬。同时他们也深刻体会到自身的付出和国家的日益强大对他们的鼓舞,在这样辩证的实践中逐渐强化了他们对社会主义认同的价值意识。这种价值意识在实践中的不断强化形成了这一代人的价值观—集体主义和奉献精神。在这个过程中既有传统的伦理道德的社会文化,又有新的社会主义思潮的共鸣,在二者的有机结合中完成了社会文化的整合。

改革开放以后,村镇社会的价值观是“主体性”的回归。联产承包责任制,唤醒了人们的个人意识。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事实上,这种制度整合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经济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本上解决了我国的温饱问题。但这种经济制度的整合“形式上”打破了原有集体观念的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这种由集体所有制和集体劳作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方式转换,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弱化了人们的集体意识而强化了人们的个体意识。虽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改变“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性质,只是将原有的土地分包到户,但这种以形式上的生产资料的“私有”为特点的生产关系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首先,极大地发挥了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对土地的投入和从土地获取的收益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缴足国家的留下就是自己的,家庭成员是利益和风险的共同体,避免了传统模式的机械性。其次,农民的付出和收入成正比,形成了良性的激励机制,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再次,增强了生产的灵活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分给农户,生产变成自己的事,面对农产品市场的价格行情可以自由的选择生产。能够对变化的自然环境和市场信息做出迅速的反应,继而降低了生产成本。

以前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一大二公、平均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事实上,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发展生产力,解决农村社会的发展就应该真正着眼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要让农民的主体性价值凸显出来,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实质上改变了传统农民的生产模式、经营意识、主体身份和地位,从而促进农民价值观的变迁。马克思说:“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市场经济地位确立,唤醒人们自由、竞争、平等、民主的价值观念。这种价值意识的潜移默化的转化,导致对既有的价值观的反思、批判和否定,而随之新的价值观在人们的视阈中逐渐重构。村镇社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的价值观也随之悄然转变。这种转变尤其表现在“农二代”的身上,人们也称之为“80后现象”。

土地农民到工业农民的转变,促进对自身主体的认识。我国农村与城市的二元结构长期以来阻碍着农村与城市互动与交流,改革开放后,剩余的农村劳动力为这一二元对立打开了一个缺口。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这种格局发生了变化。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大批的劳动力从农村中解放出来。同时,城市工商业的迅猛发展为农民的进城开辟了道路。农民工应运而生,他们放下了“锄头”爬上了“脚手架”,他们与自己父辈一下子处在不同的社会分工体系之下或者是兼顾两者之中。城乡的变化以及职业的转变,使他们置身于新的世界中。城市的文明与农村的落后,传统与现代,不断的剥蚀和修改着他们原有的伦理、道德和职业观念。马克思说:“思想、观念和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生活,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他们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农民,而是正在成为工人或商人。尽管他们并没有城市人的身份,但他们的价值意识中已经融入了城市精神。他们已认识到自己“身份”在融入城市生活所带来的困惑与无奈。城市福利、保险、医疗、教育等等阻碍了他们城市化步伐。他们的意识中他们是中间体,既非农民也非市民。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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