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产业变革和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适应于社会发育程度较低的“单一化”社会形态逐步向市场化程度更高的“社会化”形态转变,社会治理体系也由原先政府主导的线性治理模式转变为交叉多样、复杂多变的网络结构模式,这对我国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促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与需求高效对接,已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又一重大命题。
准确把握社会治理体系供给侧改革的新逻辑
供给侧改革发端于经济领域,主要是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公共需求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现实矛盾。增加公共产品、做好公共服务,推动社会治理体系供给侧改革,既是化解社会矛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也是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实现经济中高速发展的重要引擎。把握社会治理体系供给侧改革的新逻辑,要从人口管理、资源配置、组织体系三个维度创新。
完善供给体系,推动管理创新。社会流动加剧导致人口结构和家庭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社保、交通等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和供给分布不均匀引发的社会矛盾要求社会管理体制从供给端改革。破解新时期社会管理模式滞后于人口结构演变的现状,一方面要加快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适当的人口政策、产业政策引导人口科学布局;另一方面要完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降低社会运行成本。
改善资源配置,推进制度创新。资本和权力作为主导社会秩序的两大要素,如不施加约束将加大社会贫富差距。要改善当前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错位导致的社会建设落后现状,需要推动社会分配领域制度创新,努力从事后生产分配转移到事前要素占有权分配上。要充分考虑收入分配的社会属性,积极发挥人民群众的公共选择权利,构建在价值取向、规则制约、秩序状态等方面协调一致的内在稳定环境。
优化治理结构,推进组织创新。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认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在不断相互补充的同时,公共事务的复杂性、政府自身的高成本约束使得部分公共服务供给需转移给日益崛起的社会力量。因此,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模式亟须转变为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政社分开,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强化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推动形成职能边界清晰的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等多元主体“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
供给侧改革视阈下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路径选择
供给侧改革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的视角。通过“社会管理-资源配置-组织结构”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的路径选择,能够有效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是以“大人口”观为指导的托底型社会管理模式升级路径。
强化以人为本,促进社会融合。以“大人口”观消除过去“有利大家上,有责大家让”的制度性缺陷,通过“信息采集、系统协调和网状共享”推动社会控制为主的治安管理模式向综合服务型、社会统筹型治理模式转变。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行居住证制度,通过调整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政策,引导和促进人口向主要城镇聚集。优先解决流动人口的民生问题,促进城市转移人口的社会融合,打造服务型政府。
推进城乡一体,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首先要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打破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垄断,构建多元主体供给机制。其次,大力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制度协调共通,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再次,提升公共服务体系法治化水平,规范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过程,防止权力寻租。
坚持问题导向,巩固公共安全体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管理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及时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健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灾害安全等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公共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消除系统性社会风险。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