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思考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逐步使中等收入者占社会人口的绝大多数,充分发挥好中产阶层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中坚力量作用,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研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中等收入群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

按照世界银行“家庭人均每天支出10~100美元”的标准,目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只有20%左右,明显低于与我国处在相同发展阶段国家的水平。只有当中等收入群体在社会总人口中占绝大多数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才能落地生根、夯实基础。

中等收入群体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增长。中等收入群体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中收入在社会平均水平以上、生活较为宽裕的群体。这个群体往往受过良好教育,具有较高的人力资本积累、较为稳定的劳动收入和较强的消费能力,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依托力量。从投资需求看,企业主一般都在中等收入群体之列,他们不仅具有扩张投资的巨大内在动力,而且具有扩张投资的很强外在压力,是扩大投资的重要群体。从消费需求看,中等收入群体具有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的强烈欲望,容易形成市场消费热点,促进国家整体消费水平的平稳提升,进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

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有利于维系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定。中等收入群体是一个社会地位比较稳定、经济地位相对稳固、文化层次一般较高的社会集合体,这些特点决定了他们对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有着较强的认同感和归宿感,他们不仅不希望社会动荡或者不安定,而且具有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般而言,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收入差距越大,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就容易产生对立情绪,滋生矛盾,容易诱发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而在中等收入者占绝大多数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中,作为职业稳定、收入稳定、消费能力和生产能力都比较稳定的中等收入群体,往往能够自动缓解社会领域的诸多矛盾和对立,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治久安。

中等收入群体是政治民主的“助推力”,有利于推动国家的法治化进程。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中等收入群体一般具有较高的教育背景和文化素养,对大是大非具有良好的辨别能力,理性思维一般占据主导地位。一方面,他们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亲历者和贡献者,能够通过科学的程序形式和广泛的民主参与,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另一方面,他们更倾向于运用各种合规的法律手段和途径来解决现实中的冲突和矛盾,往往不主张并反对通过激进的变革或暴动来否定现有的社会秩序。因此,中等收入群体往往是稳健型、渐进式改革的有力支持者,是推动国家法治化的重要力量。

中等收入群体是推动文化发展和传承的“生力军”,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根据文化遗产传承与经济实力的相关性研究,中等收入群体作为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对主流意识形态有更高的认同,他们不仅希望社会和谐和进步,希望国家强大和富足,而且有足够的生产剩余和时间闲暇来生产、消费和继承优秀文化,并能够创建、引导和践行现代进步的主流价值观念和社会规范,成为推动一个国家或地区文化进步不可或缺的力量。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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