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力:影响治理效能的重要因素

执行力:影响治理效能的重要因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命题。没有好的执行力,就谈不上好的国家治理效能。由于国家治理战略、治理重大决策最后都归到行动层面,因此比起战略能力、决策能力来,执行力是一种更为现实的治理能力,深刻影响着公共治理的效能。

(一)

简单说,执行力是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已确定的目标予以实施、推进的能力和效率。在现代国家行政系统中,执行力作为国家治理和地方治理的行动力,本质上是个实践概念。

现代国家治理都是特定国家结构下的治理。我国公共治理具有统一性、垂直性,地方政府行政过程的“执行”性质非常突出。这一国家结构,使执行力的功能、效率和质量更加凸显。由于我国幅员辽阔,自然和社会条件差异性大,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要在单一制制度结构和幅员辽阔地理结构这两个特定条件下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执行力就成为相当重要的问题,它甚至决定了一个地方的发展面貌。

但是,执行力的问题不仅存在于地方治理层面,也存在于国家治理的各个结构和层面。提升执行力,应作为我国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政府行政效能的一项基本建设。

(二)

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实践的过程看,现阶段执行力存在的问题总体上呈现三种形态。

“执行不力”。即应付性完成“规定动作”,缺乏实质性的贯彻主动性,执行行为习惯于做“减法”。一些方面形成等待和依赖上面“指令”的局面,甚至有时候存在“指令”下来也不作为、应付作为、消极作为的懒政、怠政的现象。

“执行乏力”。习惯于做“抄表工”,缺乏强有力的执行运作能力。所谓“心有余而力不足”“机械性行政”在某些地区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部门习惯于旧思维、老套路,表现为典型的本领恐慌、能力不济,以日常事务处理替代公共治理。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整体水准的提升。

“执行偏力”。不能精准地遵循中央大政方针和治理思路,而是随心所欲或“偏移式”执行。其行政过程的着力点,不是聚焦于重大公共问题和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实际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不求甚解,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二是站在本地区本部门立场,以“结合本地实际”等名义将各种重大治理举措、重大决策进行选择性、偏好性的实施。三是好大喜功,热衷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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