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华:新形势下党内选举发展的时代要求

高中华:新形势下党内选举发展的时代要求

党内选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选任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规则。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坚决反对和防止党员侵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现象,坚决防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这些规定为新形势下党内选举的发展提出具体的时代要求。曲阜师范大学李芳云教授在其专著《中国共产党党内选举科学化研究》中,提出党内选举科学化发展是党内选举理念、党内选举制度、党内选举程序的密切结合、有机统一,这个观点比较契合当前国情、社情、党情下的党内选举发展新要求。受此观点启发,笔者认为新形势下的党内选举发展应该遵循马克思主义选举理念,体现选举人意志;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凸显权威性和执行力;规范党内选举程序,确保公正公开。

一、遵循马克思主义选举理念,体现选举人意志

马克思主义选举理念是党内选举理论与实践的逻辑起点。遵循马克思主义选举理念具有两个层面的意蕴。第一,在党内选举中要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党内选举理论。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他们所处的特定历史背景出发,对党内选举的直接性、民主性、科学性等有着精辟的论述,先后提出了人人平等、实行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监督、尊重和保障党员权利等观点,形成了不同时期指导无产阶级政党进行党内选举的理论成果,为新形势下党内选举发展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因此,必须纲举目张地在各层级党内选举中进行宣传。第二,要根据变化了的新形势、针对党内选举中出现的违背选举人意志、拉票贿选等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选举理念培训和教育,尤其对地处农村基层的党员进行选举参与动员,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认识到党内选举是一项神圣庄严的民主权利,任何人都不能轻视和践踏支撑党内选举科学发展的党纪党规。无需讳言,由于受社会上传统观念的影响,有些党员群众对党内选举存在着偏见和误识。这些偏见与误识,在一些党员群众茶余饭后不经意的谈资中侵蚀党的执政形象,潜移默化地威胁着党的执政安全。因此,在党内选举中遵循马克思主义选举理念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增加党内选举理念共识,培育党内民主选举信仰,使选举人的意志能否得到体现真正成为党内选举科学发展的试金石。

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凸显权威性和执行力

是否具备科学合理的党内选举制度,是衡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内选举发展的重要依据。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清晰地表达了制度对党和国家的重要性。他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内选举制度与党内选举发展如影相随,没有党内选举制度的架构,党内选举就是空中楼阁、纸上谈兵。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制度不是单个的制度要素,而是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党内选举制度是否完善科学,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党内选举制度体系的完备性,二是党内选举制度体系的权威性,三是党内选举制度的执行力。制度体系的完备性要求制度之间衔接紧密、配置合理、运转有效;制度体系的权威性要求制度对党内选举实践的规范和约束能够转化为每个参与者的行为习惯;党内选举制度的执行力要求严格依据制度的内在规定运行落实制度。党内选举制度的制定与党内选举制度的权威与执行力不能等量齐观。如果总体的制度框架原则具备,但实质性的具体制度细节没有设计;或者是具体的制度颁布了,但制度要素之间缺乏有效的连接细节,都会影响党内选举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在制度不到位执行不力的情况下,党内选举制度建设就会陷入用制度弥补制度失效的恶性循环之中。一旦陷入这个循环,制度的不断繁殖必将使制度越来越失去规范党内选举实践的权威性,从而使党内选举制度陷入越是频繁制定,其执行力越差的困境。因而,对于新形势下的党内选举发展而言,党内选举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非常重要。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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