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提升办理质量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坚持把建议办理、改进教育管理、推进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把代表建议融入实际工作中。在制定《教育“十三五”规划》、《教育现代化2030》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意见》以及《教育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工作中,及时充分地吸收代表的意见建议,许多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有力地促进了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八个部门共同研究起草,并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消除义务教育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两免一补”政策、中央与地方经费分担比例三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这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又一个重要里程碑。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坚持扶优扶需扶特扶新,引导和支持具备较强实力的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差别化发展。会同财政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中央财政下达经费4.4亿元。2016年秋季开学初,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加强宣传、开设热线、多元资助,11983万名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配合全国人大完成《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工作,确立了非营利与营利分类管理法律依据,从法律层面破解了多年来困扰民办教育发展的法人属性、产权归属、扶持政策等瓶颈问题。发布了《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明确学校法律身份,完善产权制度,在制度上更好地落实政府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土地优惠等一系列政策。
办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的重要途径。在今后的工作中,教育部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扎实地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系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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