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智库健康发展:扶持与规范

社会智库健康发展:扶持与规范

社会智库是公共部门重要的决策咨询机构之一。由社会组织的特点所决定,社会智库联系人群广,在跨学科、跨行业、跨领域研究方面有其优势(如社团),在发动力量、资金筹集方面能力突出(如基金会)。但是目前社会组织发展制度供给还存在不足,如参与决策、税收优惠、职称评定等,影响了社会智库的能力提升、资金筹集、人才吸引,阻碍了社会智库的发展。《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及时出台,在优化政策环境的同时,提出加强规范与引导,有助于使社会智库立足非营利组织优势,创新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其特有功能和作用。

政策环境优化带来发展机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智库发展迅速。但由于公共政策供给不足,社会智库获取资源的能力还很有限,“缺乏参与决策咨询的制度性安排,功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重视”。《意见》的出台,旨在优化政策环境,为社会智库带来新的机遇。

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政社合作关系。本次《意见》的出台,旨在“促进政府决策与社会智库建议之间良性互动”,有利于构建政府与社会智库在公共政策过程中的合作治理机制。一方面,社会智库“可以依法获取政府发布的决策需求信息”,并从政策研究、制定到实施、反馈、评估各个环节,“依法参与政府部门以政府采购、直接委托、课题合作等形式开展的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等活动”,与政府进行全方位合作。另一方面,加强政府和社会智库之间的交流合作。《意见》提出要“探索推动社会智库与其他智库以及党政机关之间的人才有序流动”,提供了社会智库人员向党政机关流动的政策依据,也为退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发挥决策优势提供了可行路径。此外,《意见》“鼓励社会智库的高端人才通过各级人大、政协积极参政议政,贡献才智”,这为社会组织界别的设立提供了政策依据。

有利于加快公共政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进程。社会智库联系知识分子(如学会、研究会),贴近市场主体(如行业协会、商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如公益类社团),贴近基层(如基层社会组织),受体制束缚少、创新动力强(如社会服务机构中的民办研究机构),资金充足(如基金会),保障社会智库在决策过程中的参与渠道和权利,能够加快我国公共政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进程。

有利于解决社会智库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与其他类型智库相比,社会智库成果转化为公共政策的难度更大,渠道更少。《意见》强调“建立社会智库向党政机关提供咨询报告、政策方案、规划设计、调研数据、意见建议的制度化渠道”,为社会智库提供了成果转化的基础条件,也丰富了对社会智库成果的评价机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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