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新闻发言人”要避免“穿新鞋走老路”

基层“新闻发言人”要避免“穿新鞋走老路”

《泉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意见》日前印发。《意见》对新闻发布机构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等具体事项给予了明确指引。全市将有140个单位设立新闻发言人,范围覆盖市委市政府、全市市直机关、各县市区、部门、司法机关以及群众团体、在泉金融单位、各高校等。(5月17日 《东南早报》)

新闻发言人,电视天天见。国家在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尤其是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和中央军委新闻发言人,近年来异常活跃。泉州140个单位设立新闻发言人,是有相应的新闻发言人经验可供借鉴的。但是,地市级政府设立新闻发言人很少见,因为更多地直接面对本地广大民众,那些省级政府以上的新闻发言人经验可供借鉴的极其有限,这就对基层“新闻发言人”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基层“新闻发言人”如何才能交出一份合格答卷呢?

基层“新闻发言人”要力戒外交辞令。“你懂的”、“表示严重关切”,等等,用于外交或许不会有多大问题。但是,场合变了,基层“新闻发言人”要面对的是基层群众,是要推进政务公开,是要服务基层民众,含含糊糊,模棱两可的外交辞令就极其不适合。基层“新闻发言人”如果让民众费思量,民众就会骂娘,这个制度就推行不下去,就会适得其反,必须重建一套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话语体系。

基层“新闻发言人”要丰富干货内容。基层“新闻发言人”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自己是直接面向民众,服务民众,不是来耍嘴皮子的。基层“新闻发言人”不能刁难民众和考验民众的智慧,这与答记者问有重大区别,应该主动回应社会问题,就要做足工作,基层“新闻发言人”发布消息一定要有足够的干货。比如官员提拔、官员复出之类的民众关注问题,就不能三言两语,就应该满足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基层“新闻发言人”要积极主动发声。《意见》明确,凡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五方面情形,行政机关应主动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或向社会公众通报,比如牵涉本地发展、房屋拆迁、水电涨价,基层“新闻发言人”就要主动发声,先想一步,先说几句,把政策解释清楚,就能获得民众的支持,就能尽最大可能减少不必要的阻力和麻烦。

基层“新闻发言人”是个新鲜事物,怎么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模仿上级依样画葫芦,这都不对,基层“新闻发言人”要避免“穿新鞋走老路”,就要贯彻群众路线,紧紧依靠民众,主动解疑答惑。基层“新闻发言人”只有摆正位置,穿好新鞋走好新路,为民多发声,发声解民惑,才能受到民众的欢迎,才能为建设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氛围,才能为本地发展作出独特的贡献。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17/0518/948288.shtml(转载请保留)

(作者单位:湖南衡阳钢管集团公司鸿宇公司)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

本文系宣讲家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网友之家栏目投稿邮箱为:jst71ztz@126.com,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欢迎加入网友之家QQ交流群531249826,大学生交流群: 522415122。

责任编辑:李丹华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