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子堂:法学院校要承担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使命

付子堂:法学院校要承担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使命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全国法学院校担负着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理论研究的重任,需要认真思考、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重大课题,提升法学院校服务国家依法治国战略的能力。具体而言,法学院校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和行动纲领,承担好时代责任与历史使命,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坚持理论研究,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开展法治理论研究,不仅是法学院校的重要职能,更是培养法治人才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高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要充分利用学科齐全、人才密集的优势,加强法治及其相关领域基础性问题的研究,对复杂现实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法学院校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要紧紧围绕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聚焦“依法治国”,打造高端法治智库;要办好、利用好法学期刊等工作平台,强化法学研究,汇集智慧,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参考;要着力完善科研管理机制、交流合作机制、成果应用转化机制,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的交流碰撞,进一步推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

坚持责任担当,服务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大学的五大功能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矛盾和挑战显著增多,法治在全国工作大局中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法学院校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同时,还要通过地方立法的起草、修改与审议,重点、疑难案件的论证、立法评估、业务调研等,直接参与和支持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实践;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通过法律援助实践教学,为公众提供无偿法律咨询及案件代理服务;要广泛参与普法宣传,通过社区普法课堂、寒暑假社会实践等专项普法活动,提升公民法律意识,为法治建设助力。此外,参与法治建设与实践,有利于深化师生对国情社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认识,有利于增强师生立足司法实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增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的结合,有利于深化法学理论研究和提升法治决策和实践水平。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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