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中国经济学应加强历史研究和教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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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古典经济学“理性人”假说的反思

接着,让我们对西方古典经济学提出的“理性人”假说进行如下的反思。

从18世纪70年代起,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西方古典经济学家都认为,在经济活动中每一个人都是“经济人”,也就是“理性人”,都追求最低成本和最大收益。他们认为,市场是“看不见的手”,暗中引导人们各得其所,结果使每一个交易者在市场秩序的安排下,既能增加个人利益,又能增加公共利益。这就是流传至今的“斯密教条”。因此,在西方经济学界,不少人始终维护“理性人假设”,认为这样就能使经济繁荣、社会稳定。

市场竞争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矛盾,甚至发生冲突。但古典经济学以及后来的新古典经济学都把冲突当作例外,是短期现象,因为交易者谁都不希望市场秩序被破坏,否则谁都没有好处。这样的想法被认为是“理性人”遵守的原则,没有人愿意违背它。

然而,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市场不断扩大,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多,企业和劳工之间的冲突也会越来越频繁,市场的不和谐出现了,而且经济的忽冷忽热成为惯例,从而,“理性人”假说失灵了。这种情况导致了市场的失灵,使交易者陷入困惑之中。

于是从20世纪50年代起,不少交易者转而倾向于“次优选择”。“次优选择”是指:既然最优是不现实的,不如退而求其次,交易者们相继不再继续坚持“最低成本”“最大利润”的理念,而倾向于“次优选择”。“经济人”或“理性人”假设让位于“社会人”或“现实人”的假设,“次优选择”成为一种自保措施。

在消费领域内,信息越来越多,谁能掌握如此数量的信息?时间不允许,财力也不允许,从而对“较小遗憾”的追求替代了对“最大满足”的追求。

在投资领域内更是如此。投资领域内,谁能掌握那么多信息?谁能在搜集到全部信息后再作出决策?不确定性太多了。投资者不应当停留在“理性人”的框架内,而必然会倾向于成为一个“现实人”。这就是:在同市场竞争对手较量时,要留有余地,不要搞得太紧张。“理性人”的观念可能起源于18—19世纪,至多可以延长到20世纪前半期。“现实人”的观念从20世纪后半期起就已渐渐处于上风,21世纪肯定是“现实人”的世界而不是“理性人”的世界。

由此可以肯定地说,无论是在消费领域内还是在投资领域内,“理性人”让位于“现实人”是必然的,而且这越来越被事实所证明。

那么,“现实人”最关心的是什么?不是“理性人”所坚持的“独赢”,而是同“次优选择”并存的“众赢”“共赢”。

具体地说,“现实人”的信条就是和解:与其同对手硬拼到底,不如各自后退一步。硬拼的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是“双输”。而和解的结果,是合作,是双赢。和解的结果可能是多样化的:既可能是零和博弈,也可能是非零和博弈,一切因事而异,因地而异,因大形势而异。换言之,和解是斗争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由“现实人”(而不是古典学派所推崇的“经济人”或“理性人”)坚持的和解,主要有以下四种做法:

第一种做法:在发生市场纠纷或矛盾时,强势的一方给弱势的一方保留一个生存、生产经营、活动的领域,彼此相互信任,共同遵守谈判的成果。

第二种做法:强势一方把弱势一方作为合作伙伴,帮助后者改进技术和融资,帮助后者培训技工和管理人员,以便生产新产品。这样,弱势一方不仅能生存下去,而且视强势一方为合伙者,它们之间的市场纠纷也就消失了。

第三种做法:强势一方扩展为一个集团公司,帮助弱势一方成为集团公司的成员。这样,弱势一方不仅能生存下来,继续发展,如果再出现纠纷,还可以在集团公司内部协商解决。

第四种做法:如果双方势均力敌,那么可以通过协商,订立协定,划清业务边界,彼此和平共处,互不违约,直到形势变化。

综上所述,双赢的核心是双方作为“现实人”,都接受和解,双方都能满意,从而都有前景。

这表明,市场竞争中的纠纷和矛盾,是可以化解的。“经济人”或“理性人”越来越让步于“社会人”或“现实人”,这就是市场的趋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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