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经国:资源环境问题与我国生态安全(3)

孙经国:资源环境问题与我国生态安全(3)

保障我国生态安全的对策思考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只有加大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尽快扭转生态系统退化、生态状况恶化的趋势,我国才能达到生态安全线以上。因此,必须从国家安全的高度出发,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谋划科学思路、建立健全制度、夯实社会基础,建立立体交叉的“生态安全网”。只有这样,才能利用好资源、治理好环境、保护好生态。

贯彻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是在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前提下的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共生,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是否美好、能否尽享绿色,与人们的幸福感息息相关。近些年由环境事件引起的“邻避效应”和群体抗争屡次出现,既表明人们生态环保意识的增强,也影响着社会秩序稳定。因此,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绿色发展,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从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列入五大发展理念,表明绿色发展已成为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也表明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认识的深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6个方面的重大举措: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系统谋划保障生态安全的科学思路。首先,要把积极利用国际资源与立足自身保安全有机结合起来。当前,完全凭借自身资源已无法满足发展的需要,应当积极稳妥地利用好国际资源。应该看到,利用国际资源容易被人卡住脖子,在安全上陷于被动。所以一些基本的安全问题,必须立足自身来解决。世界上真正强大的国家、没有软肋的国家,都有能力解决自己的安全问题。 

其次,要把世界生态发展大势与我国实际生态国情紧密结合起来。当代世界能源发展大势,就是在技术进步带动下,可再生能源、非常规能源迅猛发展。我们要顺应这一大势,着力发展天然气、核能、风能、太阳能,尽可能提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比重。同时,在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同时,还要做好煤炭这篇文章,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再次,要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生态治理之路。我们不能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生态治理之路,我们要把握主动权,要改革创新,用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来进行综合治理,发挥体制和制度优势,尽量缩短污染治理进程,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走出一条经济与生态“双赢”的道路。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安全保护制度。实现生态安全必然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实现这样的根本性变革,必须依靠制度。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大都与体制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法治不完备有关。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才能为生态安全提供可靠保障。制度是纲,纲举目张。有了制度体系,生态安全才能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生态文明的角度,提出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制定了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其中包括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从生态安全的角度来讲,就是要按照中央精神,加紧构建一套合理可行的制度体系,用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真正织出一张确保生态安全的天罗地网。

从政府监管性制度来看,它主要解决整个社会宏观领域的问题,通过政府主导进行监管,以此达到保护自然和生态的目标。其内容包括从源头抓起的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这是国家出于公共利益,使用国家权力,超越产权规定,对自然资源进行管理的制度。其次是保障监管过程有效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有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使监管有效实施。再次是从监管结果层面实施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资源环境造成了既定的损害和破坏必须追究责任,还要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以市场主体交易的形式来实施的制度。消耗资源不是没有代价的,是要付钱的,这方面要进一步规范。通过经济手段来促进环保是一种有效途径,要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环保市场,推行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打牢生态安全的坚实社会基础。生态安全既需要自上而下的设计谋划,更需要有自下而上的动力。如果仅靠单纯的行政措施,不仅边际效益递减,而且容易产生权力寻租的弊端。建设生态安全,我们每个人都是责任承担者、智慧贡献者、建设实践者。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维护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激发全社会保护环境的热情,形成推动生态安全巨大动力,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做出努力。首先,要信息公开。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等信息,以充分发挥公众对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和环境风险行为的监督作用。其次,要广拓渠道。公众参与过程中利益表达和博弈涉及多方利益,应该由各方进行自身利益的表达与维护。最后,要培塑生态文化。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生态文化是实现生态安全的原生力量。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全社会的意识自觉和行为自觉,这是生态安全建设过程中公众参与的文化基因。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

[3][美]杰里米·里夫金.第三次工业革命[M]. 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

[4]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Z].2013-09-10.

[5]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Z].2015-04-02.

(作者简介:孙经国,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教研部副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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