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文化创造活力 向着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迈进(2)

激发文化创造活力 向着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迈进(2)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成果述评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宣传文化战线高举改革旗帜、聚焦“四梁八柱”、锐意攻坚克难,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在新的起点上纵深拓展,取得一批开拓性、引领性、标志性的制度创新成果,文化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进一步激发了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促进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繁荣,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始终把社会效益放首位,建立健全确保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

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建设必须始终把握好的重大问题。一条主线贯穿改革全过程——充分考虑文化特点和功能定位,统筹文化宏观管理体制与微观运行机制改革,努力构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应占50%以上”,“探索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等重大举措,将“两个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具体制度设计。

同时,分类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积极开展国有控股上市文化公司股权激励试点、国有文化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探索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

为确保既活得好又走得正,中南传媒集团公司出台专门考核办法,对直接涉及内容生产单位的考核,突出强调社会效益、减轻经济指标要求。中国出版集团制定了坚持正确导向、履行国家使命、做大文化影响与加强制度队伍建设等社会效益考核的“四个一级指标”,做强做响主题出版,营业收入、总资产、净资产突破百亿大关,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探索可量化、可操作的社会效益考核指标。北京、上海、安徽、福建、湖北、云南、陕西等7个省市和部分在京出版社,分领域开展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点工作。作为试点省份之一的安徽省,不断创新“双效”业绩考核机制,从坚持正确导向、文化创作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明确社会效益指标考核内容,坚持正确导向指标不设分值,出现严重问题实行“一票否决”,文化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社会效益同升同降。

——制定《关于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的意见》,把理论传播、新闻传播、文化传播全面覆盖到网上,规范引导网络文化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激发网络空间正能量。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领域开展试点,形成法律框架下互联网传媒企业导向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制定《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目前,综合性、专门性文件30多个,涉及文化体制改革综合配套政策及电影、戏曲、出版、书店、动漫、小微企业、对外文化贸易等方面,构建了有利于“两个效益”相统一的文化经济政策框架。

文化立法步伐加快,新制定颁布了《网络安全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我国文化领域法律从原来的4部增加到7部。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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