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摘要: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254181件,办结248499件。充分发挥监督、审查、追诉基本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

工作的回顾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统筹抓好检察主责主业,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努力建设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一流检察院、一流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首都建设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254181件,办结248499件。充分发挥监督、审查、追诉基本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开展刑事检察,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9293件102098人,批准和决定逮捕58738件7253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4055件129324人,提起公诉92918件113003人。一是保障政治安全。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起诉颠覆国家政权、间谍、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等犯罪90人。依法办理了一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民族仇恨的犯罪案件。二是深化平安北京建设。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7980人,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2998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制贩毒品、组织卖淫、“村霸”恶势力犯罪,提前介入“善心汇”成员来京非法聚集案,维护了首都良好社会秩序。三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起诉利用黑客技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犯罪467人,起诉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200人。从严惩治滥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起诉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涉案金额2900余万元、被告人85名,该案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提起公益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围绕公益这个核心,稳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依法实施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自2015年7月试点开始,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治霾、治水、治垃圾等热点难点问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6件,经过调取执法卷宗、实地勘查询问、委托专业鉴定、组织专家论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4件,对于经过诉前程序,有关行政机关到期没有整改、有关社会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19件,促使复垦耕地384.7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9.3公里,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20355吨,督促回收和清理危险物43.94吨,追缴违规补贴、偷漏税款934万元。对于检察机关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超过87%的行政机关迅速回复、主动整改,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或履行法定职责,促进了依法行政。

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促进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一是优化监督格局。坚持监督职能与诉讼职能适当分离,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分设分管,推动各项检察监督均衡发展。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45人,监督撤销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542件,追捕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2853人,其中76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受理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0524件,提出刑事、民事、行政抗诉651件,对不予抗诉案件释法说理,确保息诉服判。二是推进“五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检察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检察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协调机制,将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纳入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促进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14件监督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15个派驻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三是创新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对强制医疗执行、财产刑执行、民事调解及执行的监督制度,在全国首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模式。加强类案监督和综合监督,向相关执法司法机关提出纠正意见2585份,回复整改率达79.8%,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推广。

严密检察审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从源头上审查过滤,从程序上保障权利,坚决防止发生冤假错案。一是健全以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机制。推进审查实质化,积极介入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夯实证据基础,查清案件事实。对实物证据、鉴定意见由检察技术部门同步审查,对非法获得的言词证据依法予以排除。对社会危险性不高、不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949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等没有起诉必要的案件,依法不起诉7175人。二是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制定《审查逮捕办案细则》《规范不起诉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统一逮捕、起诉的标准。针对克隆出租车、赌博机认定等50余类问题,协调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形成会议纪要,促进同类案件作相同处理。三是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检律关系建设的工作意见》,打造电话、网络、微信三位一体的律师阅卷预约平台,依托电子卷宗按需提供无纸化阅卷服务,认真听取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市检一分院等5个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四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严格羁押必要性审查,就2502名没有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清理纠正久押不决和超期羁押案件97件117人。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盲、聋、哑、精神病人等犯罪嫌疑人,协调法律援助律师提供辩护2773人次。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国家赔偿,帮助269名当事人摆脱困境、弥补损失。

查办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打虎”“拍蝇”“猎狐”同步推进。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374件1563人、渎职侵权犯罪302件326人;其中,查办省部级干部9人、厅局级干部133人、县处级干部311人;查办贪污贿赂百万元以上案件439件,渎职犯罪重特大案件134件。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贪腐、渎职犯罪675件777人。共起诉各类职务犯罪1551件1808人,决定不起诉143件179人。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共抓获境内外在逃犯罪嫌疑人74人,成功劝返10人回国自首。加强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共开展警示教育1.4万次,累计42.7万人次,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自2017年1月和4月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检察机关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案件,依法审查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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