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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峰:贯彻习近平同志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 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4)

5.应对制度化,削峰降速

对空气重污染来说,我们这些年做了几件事。

第一,构建应急管理机制。北京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每年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都要专题研究这项工作,并专门成立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把空气重污染应急纳入全市应急体系统一管理。

第二,三次修订应急预案。北京早在2012年就在全国率先发布实施《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后来,又根据情况的发展与时俱进地三次修订了《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特别是2016年,按照环保部关于区域应急联动的新要求,总结近年来应急工作的得与失,特别是2015年两次红色预警的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首先,在分级标准上,既考虑污染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也充分考虑到单日峰值浓度。准确地说,如果预测连续四天或四天以上达到重污染,且其中两天达到严重污染就必须按程序启动红色预警,如果预测某一天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500也需要启动红色预警。其次,在应急措施方面,2016年预案的修订有三个变化。一是,进一步严格机动车的管控。如果是橙色预警,国Ⅰ、国Ⅱ汽油车全市禁行;如果升级到红色预警,除了国Ⅰ、国Ⅱ汽油车全市禁行,其余车辆还要实行单双号限行。二是,对于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不再“一刀切”,而是按照“正面清单、负面工序”原则,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工业企业在排放达标前提下,可以有序生产,以最大限度减少影响;其余单位由简单的停限产改为有大气污染排放的工序停限产、非污染工序可正常生产。三是,过去红色预警时全市“一盘棋”,结果延庆、密云等地在空气质量还不错的情况下中小学也停课了,对此有一些市民是有意见的。我们考虑到北京地域比较大,更主要是考虑到北京空气质量南北差异大的因素,从2016年开始把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停课等措施调整为根据属地实际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第三,提高预报预警水平。有了机制有了预案,但什么时候来重污染,重污染重到什么程度,就需要有个非常精准的预报。我们在这方面花了很大的力气。一方面,我们建成了新一代空气质量监测网络,PM2.5的自动监测站点增加到67个;建设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决策支持系统。另一方面,我们组建了预报员团队。到了秋冬时节,预报员团队在常态每日预报的基础上加密预报频次,并同环保部、河北、天津等周边省市会商,基本实现72小时准确预报、7日—10日趋势正确判断,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当预测到未来几天可能会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我们将根据时间长短分别启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每一次启动预警都是提前发布、及早实施,特别是橙色、红色预警,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会提前召开视频会议,市领导专门部署应急工作。各部门、各区迅速按照机制、责任、预案来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城管、环保、交管等执法部门全员上岗,严查严管各类违法排污行为,纠正一些不落实应急预案的行为。市政府牵头开展督察,各个行业管理部门开展行业督察,每个区也会开展下沉督察,目的只有一个,打通“最后一公里”的“肠梗堵”,做好“最后一公里”的执行工作,确保应急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第四,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离不开每位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在应急工作中我们把宣传引导贯穿始终。当政府决定要启动应急预警的时候,会立刻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公告停车、停课等措施。尤其是停课措施,教育部门非常辛苦,负责通知到每个家庭、每位学生。环保部门会开新闻发布会,联系专家解读重污染的成因、走势。我们会用每个市民听得懂、记得住、能行动的语言宣传应急减排,滚动发布应急动态,自觉接受每一个市民、每一家媒体的监督。每一次红色预警结束后,市委市政府都会致信感谢市民的支持,凝聚全社会共同治理大气污染的环保正能量。

6.治理现代化,综合施策

这里讲三个问题。

第一,法规。2014年1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比2001年实施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要严格得多。它规定了燃煤总量控制等约束性条款,并加大了处罚力度,为依法治理大气污染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第二,政策。据初步统计,北京市这些年共出台了38项经济政策,最为有效的是排污收费政策。过去,少数企业之所以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肯治理污染,就是因为排污费的标准太低。2014年北京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污收费标准提高到国家标准的15倍左右,2015年开征施工扬尘排污费,2015年底又开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增加收费种类、提高收费标准的目的只有一个:倒逼企业加强治理污染。另外,我们还出台了一些有利于清洁能源推广的经济政策。第三,标准。目前,北京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全国体系最完整、标准限制最严的,总共有39项排放标准,特别是水泥等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第四,执行。有了严格的法规、政策、标准,关键就在于执行,所以古人说得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这些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多个专项行动,比如“零点行动”“大气专项执法周”“大气污染执法年”等。曝光了“大气条例第一案”“大气条例最高罚单”等典型案例,可以说是“查处一个、影响一片、震慑一批”。比如,位于石景山区的北京巴威公司因在厂区内进行大面积露天刷漆作业,致含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接排放到大气环境,而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但两个月后,环保部门再来检查,发现这家公司仍未整改,便对其同一违法行为进行第二次处罚,处罚金额加倍。后来,这家公司的总部专门派人到环保部门就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进行了沟通。这是以罚促治。

7.改革现代化,多措并举

中央正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过去,影响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原因之一就是体制机制的问题,如责任不落实、职责有交叉等。现在,在中央的领导下,北京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北京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目标很明确,就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导向也很明确,就是问题导向,哪里有问题就去改哪里,哪里的问题最需要改就最先改哪里。我们这里有一个初步的成果:制定环保责任清单、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清单,明确了市委市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各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个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制定环保督察方案,2016年中央对北京市进行了环保督察,2017年按照市委要求,我们对16个区进行环保督察,重点督查环保责任有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等问题;制定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意见。这些工作体现了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12字要求,目的就是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形成一个“管发展必管环保、管生产必管环保、管行业必管环保”的良好格局。

8.监测国际化,宣传引导

2016年,北京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升级换代,全市目前共有67个PM2.5的监测站点;建立空气质量趋势监测网络,约1300个点位,在全国率先建成空气质量“4+1”监测网络。空气质量监测出来之后,我们要对外发布,电视、报纸有一定的滞后性,北京市环保局下属的北京市环保监测中心开发了一个软件——北京空气质量发布,实时公布全市自动监测站点的污染物浓度。

环保工作尤其是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必须要依靠市民、发动市民,使市民将环保意识转化成行动,那么就得用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去宣传环保。我们有三个微博、微信公众号,其中“京环之声”微博、“北京环境监测”微博被列入中国十大环保政务微博,“京环之声”持续占据中国政务绿色公众号榜首。我们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通过聘任环保形象大使,发挥名人的示范效应。最主要的是,我们还团结非政府组织,引导规范理性活动。治理工作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工作成效得到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高度肯定。2016年5月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召开了大会,发布了《北京空气污染治理历程:1998-2013年》评估报告,对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并称“为全球其他发展中经济体创造了可借鉴的经验”。

9.协作制度化,联防联控

北京市牵头编制《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控制中长期规划》。我们建立了很多机制,比如重污染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结对合作机制等。北京在2015年、2016年拿出9亿元支援保定和廊坊治理小锅炉污染、改造大的燃煤锅炉,推动中央有关部委和央企保障京津冀的天然气供应、成品油升级等政策的实施。举个简单例子,在2013年,河北、天津还执行机动车国Ⅲ排放标准,但到2016年底都改为国Ⅴ,用三年时间实现两次飞跃。

责任编辑:张凌洁校对:赵苇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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