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电影《邹碧华》有感:法治路上燃灯者

观看电影《邹碧华》有感:法治路上燃灯者

摘要:改革开放到今天,能够改掉的都已经改好了,剩下来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真正的改革就是必须要啃硬骨头,到了关键的时候,难免会有流汗、流血甚至牺牲。

单位组织观看电影《邹碧华》,因为对电影人物原型相对熟悉,并无太多期待,但看完之后仍有几许惊喜。说起来,邹碧华是一位曾经在地理上距离我们非常近的法律工作者。周边的许多人都同他有过交际,有的还和他是曾经的同事、下属、要好的朋友。然而,由于经过一番艺术改造、加工,电影中的邹碧华和人物原型还是有不小的差别。整体来说,电影穿插庭审实景,故事情节紧凑,比传统意义上的先进事迹宣传片更具吸引力,艺术渲染效果也比较强,现场不少观众在观看时忍不住潸然泪下。作为一部正统的宣扬正能量的宣传片,能够拍出引人入胜、引发观众共振效应是可圈可点的。

清晰记得,2014年12月10日晚,一条邹碧华因病去世的消息在突然出现在微信朋友圈里。因为我也算“混迹”法律圈子,所以知道这条信息还是比较早的。起初真不太敢相信这条消息是真的,但是随后越来越多的律师、同事、同学纷纷转发这条微信——满屏皆是邹碧华。我这才不得不接受邹碧华同志离我们而去的事实。彼时的邹碧华已经调入上海市高院主抓撰写上海司法改革方案。然而,就在司法改革道路刚刚起步,上海司法改革方案刚刚露出雏形,尚未来得及看到上海司法改革开花结果的当口,斯人却已经驾鹤西去。令人无比痛心!

对邹碧华生前事迹更多的认知来至于在他去世之后,通过媒体报道以“补课”的形式获知的。我是因为工作关系,在10多年之前与他有过一次当面接触。尽管只有一面之缘,足以让人刻骨铭心,至今仍历历在目。那是我参加工作的第二年。当时,学校一位教授领衔做了一个上海市律师协会课题。这个课题是研究上海法院调查令制度现状与存在问题。我有幸被邀请参加课题组,与几位学校同事一起做课题研究。一日,我们课题组一行到上海市高院调研,就调查令的适用情况与上海数名法院法官进行座谈。当天,受邀来参加座谈会的法官中,就有邹碧华,时任高院民二庭庭长,对调查令问题有很深的研究。映入眼帘的邹碧华面容白皙,身材挺拔,带一副黑色眼镜,一身上下弥漫着学者的气质。谈起法律问题娓娓道来,思维缜密,见解深刻,观点清晰,口才颇佳。他的精彩发言对我们做好课题很有启发意义。

这是唯一一次当面见过邹碧华。有了这样一面之缘,我对邹碧华的动向有了一份关注。后来,邹碧华到长宁人民法院做院长。因工作关系,我们经常与长宁区人民法院联系沟通。听说邹碧华同志比较重视保障律师权益,同不少律师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并且将律师和法官视为法律共同体,提倡应该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良好互动的关系。在邹碧华的推动下,长宁法院出台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意见》一经公布,在社会上尤其是在律师界引发了热烈的反响,受到各方高度评价。最兴奋的是在长宁区执业的律师,因为他们是这份《意见》的最大受益者。

作为对法院《意见》的积极回应,长宁区司法局、律工委酝酿制定了《长宁区律师尊重法官的倡议》。我是《长宁区律师尊重法官的倡议》起草者。这份倡议书后来在法律界也引发了热议,一时间传为佳话。当时,不少律师将《律师尊重法官十条意见》与《长宁区律师尊重法官的倡议》合称为“双十条”。“双十条”是长宁区人民法院与长宁区司法局、长宁律工委共同致力于构建法律共同体的重要成果,当时所倡导“组织上多交流,私下里慎交往”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当前法官、律师普遍遵守的一项重要行为准则。

此后几年,在邹碧华院长的支持下,长宁区法律共同体的交流更加频繁、合作更加愉快。那些到长宁区执业的律师普遍反映长宁区司法环境更加温馨和谐,律师们能够得到其他法院无法给予的礼遇。这些与邹碧华同志当初推出相关一系列改革举措密切相关。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也是长宁乃至上海律师普遍对邹碧华同志怀有深厚感情的根本原因。

改革开放到今天,能够改掉的都已经改好了,剩下来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真正的改革就是必须要啃硬骨头,到了关键的时候,难免会有流汗、流血甚至牺牲。“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47岁的邹碧华,正是干事创业的黄金时期,累倒在司法改革征途中,让众多熟悉他的亲朋好友和无数关心他的业界同仁感到无比惋惜!作为一位颇有影响力的法学家、一位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邹碧华的离去无论是于公于私都是一笔巨大的损失。但我相信,基于他所做的这一切,无论时间过去多久,他将始终为人们所铭记和缅怀。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佘小莉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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