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
党中央对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明确部署,我们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从六个方面做好顶层设计并扎实推进具体实施。
建设创新引领、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目标是实现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筑牢实体经济的基础地位,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产业新体系,打造世界一流品牌。进一步破除无效供给,建立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市场化法治化长效机制,着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不断提高科技创新的贡献份额,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优化人力资源的支撑作用,有效调动科学家、技术人员和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目标是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着力补齐产权制度短板,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完善物权、债权、股权等各类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化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资源等领域市场化改革,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深入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放宽民间资本准入领域,建设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建设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目标是实现收入分配合理、社会公平正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持续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提升初次分配公平程度,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全面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妥有序提高公共服务发展质量。确保完成并巩固深化脱贫攻坚任务,深入推进产业、教育、健康、生态和文化等扶贫,强化对特定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
建设彰显优势、协调联动的城乡区域发展体系。目标是实现区域良性互动、城乡融合发展、陆海统筹整体优化。着眼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生活水平大体相当,完善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东中西部和东北这“四大板块”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区域战略的协同实施,努力体现各战略推进的精准化、差别化导向,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坚持陆海统筹,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引导资源要素流向农业农村,推进城乡建设统一规划、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合理布局融合互促。全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体系。目标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重点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
构建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全面开放体系。目标是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加强对外投资有效引导、投资保护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引领,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资和生产服务网络。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扩大金融、电信、教育等领域对外开放,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鼓励外资进一步融入我国产业体系和创新体系。加强多边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强国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应对贸易摩擦。坚定支持多边主义,积极参与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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