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如何实现“人—产—城”的共生共轭

【2018-11】如何实现“人—产—城”的共生共轭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理论与现实思考

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和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工作,高屋建瓴地回答了“为何建设”“建成什么样”“怎样建设”“必须建好”北京城市副中心等一系列前提性、全局性、关键性问题。会议提出,“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不仅是调整北京空间格局、治理大城市病、拓展发展新空间的需要,也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模式的需要”。北京城市副中心“落地”通州之后,更为核心的问题是如何“生根”于通州,如何与周边区域环境相协调,实现北京城市副中心“人—产—城”的融合。为此,我们提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与通州区域发展应实现共生共轭的发展:时间上要实现不同程度不同层次的共轭协同发展,空间上要实现一定地理区域范围不同层级不同单元的共生协调发展。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理论指导

北京市城市副中心是行政主导下的嵌入式发展模式。这需要解决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如何把从外部嵌入的力量(外力)内化为城市建设和区域发展的原动力(内力)。在具体实践层面,嵌入式发展模式必须充分利用好本地现有资源环境,实现外来资源与本地资源多层面的磨合整合直至融合,才能真正实现外部优势转化为内生力量。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必须根植于通州区域发展之中。城市副中心建设与通州区域发展融为一体,其内在要求是实现“人—产—城”的融合,并进行空间拓展、结构调整、容量扩充、资源整合、治理有序等内容的探索,最终实现通州城市规模扩大和功能升级。探讨北京城市副中心与既有通州区及周边区域的融合与协同发展,是一个全新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这种行政主导型外部嵌入式的建设发展模式,不是嫁接改造,更不是全面覆盖替代通州既有的基础条件,而是要利用好通州本身的现有资源环境,实现外来资源与本地资源的多层面整合共轭,真正让北京城市副中心根植于通州,形成北京城市副中心可持续成长的生命力。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要以通州区域资源环境条件为本底。这是城市副中心建设与通州区域发展之间共轭协同、合作共享的基础条件。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范围是在通州区906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划定了155平方公里。副中心建设的这片“土壤”的现状、基础条件本底是什么,城市副中心建设的资源禀赋如何等,这是城市副中心建设与通州区域发展的承载条件。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在空间上要实现多极耦合,在时间上要实现多元共轭。这是城市副中心建设与通州区域发展之间共轭协同、合作共享的空间拓展条件和基本内容。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要处理好如下几个层面的关系:与通州区的关系,与北京主城区的关系,与北三县的关系,与雄安新区的关系,与整个京津冀的关系,与环渤海之间的关系,以及与国家整体层面的关系。研究理顺以上关系,直接牵涉到以实现行政办公区—副中心划定的空间范围—通州区划范围—北京区划范围—京津冀区划范围—环渤海范围—全国范围的空间多级耦合。同时,应大力聚焦城市副中心建设对通州区域发展的影响因素,包括经济结构、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城市管理等多个侧面。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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