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首都改革开放40年掠影(4)

【2018-12】首都改革开放40年掠影(4)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改革筑牢文化发展之基开放扬起文化繁荣之翼

40年来,文化改革发展与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一路相伴,解放思想革故鼎新,在探索实践中砥砺前行。北京文化建设各个领域取得丰硕成果,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极大改善,文艺舞台佳作荟萃,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领域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日益深化,对口支援帮扶地区的文化扶贫工作积极开展。

深化改革,创新文化管理理念和方式

40年来,文化体制改革由点及面、有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从管文化向治理文化转变、从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着力构建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转变文化管理方式。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权力“瘦身”,精简清理审批事项,保留许可事项11个,其他权利事项4个。实行清单管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环节从6个减少到4个。审批时间缩短为5—10个工作日,平均提效50%。配合商事制度改革,调整“先工商后文化”审批程序,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在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娱乐场所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转变文化投入机制。大力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2016年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公布指导性目录。2018年,市文化局用于购买惠民低价票、基层公益演出等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预算资金达0.9亿元。出台《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挖掘首都文化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多样的文化需求。

转变资源调配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全国第一家面向文艺院团的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剧目排练中心,服务在京注册的所有文艺院团,满足戏剧、戏曲、舞蹈、音乐等多种剧目的排练需求。建立全国第一家剧院运营服务平台——北京市剧院运营服务平台,整合资源,盘活存量,通过政府购买剧场资源,以零场租或低场租提供给文艺院团演出优秀剧目,打造衔接艺术生产单位、演出场所和观众三方受益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设立全国第一个省市级文化艺术基金——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打破行业、系统、体制界限,重点围绕舞台艺术创作、文化传播交流推广和艺术人才培养三大方向开展资助。截至2017年底,共有197个项目纳入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资助范围,资助资金近2亿元。

转变文化管理体制。先后完成北京儿童艺术剧团、中国评剧院等7家院团转企改制。2017年确定北京市文化艺术活动中心等6家单位为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印发《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实施方案》,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建立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实现市区联动。支持各区开展公共文化运营方式创新探索,海淀北部文化中心、丰台区卢沟桥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公共图书室)等委托专业机构运营,成效显著。

转变产业管理模式。1998年原文化部设立文化产业司,文化产业纳入政府工作体系。2017年,北京文创产业实现增加值3908.8亿元,占GDP比重达14%,文化企业超过25.4万家,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实现收入1.6万亿元,同比增长10.8%,成为助推北京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其中,2017年北京动漫游戏产业产值约达627亿元,同比增长20%,出口额约116.09亿元,同比增长93%,多年居全国首位。

强本固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40年来,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首都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服务补短板、保基本、促公平,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顶层设计健全公共文化政策体系。2015年率先出台“1+3”公共文化政策,包括《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方案》等。出台《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北京市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管理办法》。2017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及运行机制和行动计划,构成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政策框架。

文化设施夯实公共文化服务基础。1978年,全市主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18个公共图书馆(含国家图书馆)。当前,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中心、文化室为节点,市、区、街乡镇和社区村4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6815个,覆盖率超过98%,基本形成“15分钟文化服务圈”。2006年全市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设施面积为98平方米,2017年达到166.75平方米,增长70%。建设区域综合文化中心,大型居住区配套文化设施不断完善。构建公共图书服务、文化活动、公益演出三大配送体系,向基层输送优质资源,仅2017年就配送图书253万册。编制《城市副中心文化设施专项规划》,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顺利对接,剧院、图书馆、博物馆作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标志性重点文化设施,列入“十三五”规划和北京“城市绿心”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规划。

加大供需对接聚焦基层优质文化产品供给。1978年至2000年,北京营业性演出场所每年最多时只有35个,演出收入最高时只达到0.08亿元,演出场次最高3430场。2006年北京地区艺术表演团体194家,2017年全市艺术表演团体达到811家。近年来,全市每年演出约2.4万场,平均每天上演近70场。2017年,140家营业性演出场所演出收入达到17.17亿元。2012年推出惠民低价票补贴政策,累计补贴92万余张,实际带动售出低价票230余万张,被列为“北京市创新文化惠民常态化品牌项目”。2016年至2018年采取政府购买文化服务和“互联网+文化”的推广方式,连续3年组织开展“文化惠民逛庙会 欢欢喜喜过大年”活动,累计向首都市民发放80万张春节庙会门票。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全市公共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街乡镇图书馆“一卡通”覆盖206家。数字资源实现远程服务,建设资源共享工程站点4295个,数字文化社区300个。公共文化实现移动服务,手机客户端即可了解文化信息、定制文化需求、参与文化活动等。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每个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群众文化组织员。制定实施《北京市优秀群众文化项目扶持办法(试行)》,扶持292个群众原创节目、群众文化队伍、品牌活动。“群众演、演群众、群众看”已成为首都群众文化一道亮丽的风景线。2016年曲艺作品《丰碑》获得全国群众文化最高奖“群星奖”。先后有6台剧目获“文华大奖”,15个剧目获得“五个一工程”奖,10个剧目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2016年至2017年,北京文化艺术基金投入1791万元专项资助戏曲人才培养,累计59人次获得“梅花奖”。

全面推进非遗保护提高传承发展水平。2009年成立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0年市文化局独立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市财政投入的非遗支持资金由2008年的700万元增加至2016年的5000万元,非遗保护工作全面推进。2017年,完成《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进入快车道。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基本形成,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其中,11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打造品牌,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40年来,北京充分利用和调动首都丰富的文化资源和良好的文化发展环境,不断创新思路、形式和内容,逐渐构建首都对外文化交流的新格局。40年间,北京市受理出访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项目从1978年的3批92人次,拓展到2017年出访145批次2716人次。

文化交流服务外交大局。配合平昌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闭幕式、“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G20峰会、APEC、亚投行开业等重大外交活动,组织文艺表演和文化交流活动。连续7年在近20个国家举办“北京之夜”品牌文化活动,有效展示了国家文化形象和北京魅力。自2007年起,北京连续12年在芬兰赫尔辛基、连续9年在爱沙尼亚塔林举办北京春节文化庙会活动,成为一项颇受当地居民欢迎的保留节日活动,是中华文化“走出去”“走进去”的成功典范。

文化交流渠道多层次对接。与友好城市交流开展美术品展览、青少年文化互访夏令营、北京文化周等活动。借助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开展对口合作项目,积极推动北京市负责运营的雅典中国文化中心启动工作。支持优秀院团、剧目参与文化交流,开展国际巡演。深挖春节文化内涵,连续4年举办“全球吉庆生肖设计大赛”,创新举办“百猴闹春”“鸡鸣东方”“北极村里过大年”等生肖快闪特色活动。打造北京国际音乐节、北京新年音乐会等一批国家级文化活动品牌。“艺术北京”成为亚洲地区最具竞争力、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艺术博览会。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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