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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福灵: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成就、问题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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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福灵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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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是重大民生问题。经过多年改革,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需要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确保我国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成就巨大

(一)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民覆盖

我国已经建立了“职工+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对于职工而言,建立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居民而言,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从制度上来看,我国实现了职工、非职工的全面覆盖,同时对于无收入、低收入的群体也给予了相应的医疗救助。

(二)实现医疗保障运行广泛覆盖

根据统计数据来看,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超过13.5亿人,参保率约为97%。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了全民,并且在实际运行中也实现了医疗保障运行的广泛覆盖。

(三)初步构建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基本保障制度,除此之外,我国还有多层次的保障制度,即补充保障制度。

其一,建立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和职工大额医药费用补充医疗保险制度。1998年国发44号文件《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作为过渡措施,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其二,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虽然我国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是这一制度在费用报销方面可能会有封顶线限制,比如有些地区的费用报销封顶线是8万元、10万元,有些地区可能更高一些。也就是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大额医疗费用报销是有一定限额的。为了解决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偿问题,2012年《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指出,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意见》还指出,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这与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是相对应的。

其三,建立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在一些地区执行过程中,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往往是准强制的,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参保缴费。这一制度的实行,使得报销比例较大幅度提高。比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是10万元,如果参加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那么住院费用的报销额度就提高到50万元。当然各地的做法不完全一致,有些地区并不是按比例交,有的甚至按定额交,然后在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再报销一个额度。

(四)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体平稳运行

总体来看,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存处于合理区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存总体来看够一年以上使用,并处于比较高位的结存。一般来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存保持在6-9个月是比较的合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存总体来看处于较为合理的区间,大概保持在6-7个月。当然,各个地区的结存还存在较大差别。

(五)我国社会保障成就得到国际社会认同

2016年11月14日至18日,国际社会保障协会(英文简称ISSA)第32届全球大会召开,11月17日,国际社会保障协会将“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表彰中国近年来在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工作中取得的卓越成就。

中国医疗保障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制度上做到了全民覆盖,在实际运行中做到了广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责任编辑:张一博校对:叶其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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