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区域协同发展新优势

以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区域协同发展新优势

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下大气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同国内外其他地区沟通对接,打造全国对外开放高地。”京津冀三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构建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抓手,以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为首要目标,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为导向,着力以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区域协同发展新优势。

强化系统思维、顶层设计,积极构建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推进格局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系统谋划区域营商环境优化的顶层设计,不断协同完善政策体系,为营造市场统一开放、规则标准互认、要素自由流动的发展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了京津冀营商环境“1+5”合作框架协议,包括1个总体协议和商事制度、监管执法、政务服务、跨境贸易、知识产权5个重点领域子协议。协议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衔接,以协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加快提高区域资源要素协同配置效率,推动市场准入、监管执法、贸易物流、产权保护等方面跨区域合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同时,制定实施了《进一步加强京津冀三地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协作备忘录》《京津冀药品检查区域联动合作框架协议》《民生和社会服务协同合作协议》《京津冀深化口岸合作框架协议》《京津冀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等60余项合作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发挥京津冀三地比较优势,切实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互认互通、同事同标、高效协作、协同开放。

健全协同推进机制。通过组建工作组、统一工作规则、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交流互鉴等举措,高效保障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规范展开,推动形成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梯次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在京津冀联合办机制下,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建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专题工作组,下设“五组一办”,成员包括三地84个部门。制定实施营商环境协同专题工作组工作机制运行规则,明确了工作职责、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特别是在督促任务落实方面,把重点任务纳入北京市数字营商平台,由三地部门线上填报、信息共享,实时掌握任务进展,共同推进落实。同时,三地各重点领域加强协作联动,推动系统、数据共享互通,形成统分结合、重点突出、多向发力的协调推进机制,不断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扩展。

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携手推动京津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推动区域商事制度协同互认。加快构建京津冀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商事制度体系,不断便利企业注册登记,推进京津冀企业开办、变更、注销政策一致、流程统一。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手续,实现迁入、迁出调档和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一窗受理、同步审核、限时办结”。进一步便利京津冀跨省(市)涉税事项迁移,实现企业涉税信息“一键迁移”,办理时间由过去的20天左右大幅压缩至1小时,同时保留纳税人身份信息、纳税信用级别等9项信息和增值税留抵3项权益。北京市企业登记档案信息已在京津冀全域共享,北京市企业档案系统对接河北省雄安新区企业档案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企业登记电子档案信息在线互查。北京市朝阳区与天津市河东区、北京市通州区与河北省北三县实现营业执照异地“办、发、领”,并不断扩大试点范围,为企业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就近办”企业登记服务。三地实现全域范围内启用港澳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进一步推进外国投资者和港澳投资者主体资格互认机制、优化跨区域迁移服务。

推动监管执法高效协作。围绕打造“统一规范、共享共用、高效协同”的区域协同监管执法体系,三地着力统一监管执法政策、程序,不断完善线索移送机制、执法协助机制、执法联动机制,推动在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税务、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形成合力,持续优化区域信用环境。强化三地公安行政执法协作,在交通、户籍、出入境、治安等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领域,推动115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统一。深入实施京津冀区域税务行政处罚事项“首违不罚”,对《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列明的、符合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的税收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三年来累计办理15.4万户次。持续深化药品安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监管检查标准规范统一、检验结果互认,联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核查协查150余次。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吹哨报到、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制度,强化重大活动、重要时段联合执法,持续开展冬季污染防治攻坚、跨区域流域水环境联合检查,2023年联合开展执法行动78轮次,纠治环境问题79个。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同事同标”。大力推进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聚焦异地办事难点堵点,统一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数字赋能,不断提升京津冀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同事同标”范围不断扩大,先后推出5批共203项“同事同标”政务服务事项,涵盖涉企经营、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实现清单内事项无差别受理和同标准办理。公布京津冀第一批资质资格互认清单,涉及人力资源、建筑、测绘等50个类别165项从业资质资格,明确直接生效、备案生效、认定生效3种规范办理方式,破解跨区域互认难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协同持续推进,召开“以群众诉求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论坛,建立企业群众诉求转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紧急事项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和协同服务标准,已实现三地17个城市政务服务热线诉求事项“一键互转”。“京津冀+雄安”相互推出234个“区域通办”服务事项。加快推进“北京+雄安”政务服务同城化,加强政务数据共享运用,为北京地区到雄安工作人员及子女解除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推动跨境贸易协同开放。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口岸合作和通关监管一体化改革,推动区域物流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用,持续提升京津冀贸易物流协同发展水平。京津冀三地“单一窗口”上线了“京津冀协同服务”,向三地企业及时提供北京空运国际物流应用、天津海运国际物流应用和河北铁运国际物流业务功能及数据应用服务。“船边直提”“抵港直装”模式已适用于京津冀全部类型进出口集装箱货物,应用规模不断扩大,进口货物提箱用时由原来1—2天压缩至最短1.5小时,出口货物集港预期由5天压缩至1—2天。完善京津冀产业链供应链通关保通保畅机制,强化跨关区通关疑难问题、应急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520家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实现“三关”互认,便利度显著提升。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保区作为全国首个跨省市建设的综合保税区,同时享有北京、河北两地自贸试验区政策,实现了临空经济区、自贸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在空间和政策上的叠加,率先完成了首家跨直属关区企业认证、“一票多车”等改革,积极打造京津冀地区通关贸易便利化“样板间”。

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共享。不断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等全链条各环节协同发展,高效聚合三地知识产权资源,完善协调统一的知识产权制度环境和法规政策体系,有效提升创新效率和创新收益。深入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在区域内搭建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鹊桥”,实现5300余项专利开放许可数据在三地共享,打造出一批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强、转化效益高的企业标杆。加强大型展会、赛事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特别是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京冀联合设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高效处置奥林匹克商标侵权行为,冬奥知识产权侵权行政立案110件,制假售假刑事立案20余件。为更好服务京津冀地区创新主体“出海”,破解企业获取海外知识产权政策动态、诉讼专利信息等数据难度大和成本高等问题,建立国内首个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库,为三地企业免费提供涵盖98个国家10万余件海外诉讼信息、指导性案例和维权指南,每年可为企业节约信息购置成本约2亿元。

聚焦创新协同、产业协作,营造高效协同的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打造高效协同的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持续下大气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创新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区域协同发展政策体系,聚焦创新协同、产业协作,促进区域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发展,努力使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共建改革开放新高地,推动出台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深化落实京津冀营商环境“1+5”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京津冀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探索“一地创新、三地互认”。携手共建创新创业生态,推动构建多主体协作创新机制,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的协同创新体系。建立完善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清单机制,支持各类技术转移机构跨区域提供服务,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广泛汇聚、自由流动,不断提高科技成果区域内转化效率和比重。优化区域产业发展生态,建立健全产业链分工合作和集群跨区域协同培育机制,加快建设一批产业创新联盟,加强京津冀产业合作重点平台建设管理,形成结构优化、质效领先、高效协同的产业发展生态,助力形成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打造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作者简介:杨秀玲,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北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工作办公室主任,京津冀营商环境协同专题工作组组长)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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