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与中华民族的崛起——学习六中全会《决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若干思考(2)

核心提示:核心价值观是影响民族或政治集团思维方式、价值判断与行为走向的重大命题,因而不可能由个别人或小群体关起门来完成,它必须集全民族、全党的智慧,并且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反刍而成就起来。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必须建立于民族文化传统之上,而不是奠基于外来文化,这是具有世界规律性的……在多元文化深度交流的今天,如果长期对他民族、他文化,特别是人类共有的文化视而不见,既不是科学态度,更非理性行为。

核心价值观——折射的是一个民族的人文精神

要确立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其对国家和民族的影响同样必要。

第一,以二元价值观判断和处理事物,意味着尚未走向科学和理性,同时意味着代表人类文明走向的核心价值观没有确立起来。在过去的岁月中,我们曾经存在着僵化的以二元价值观判断和处理一切事物的问题。举例来看,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远征军与日军在云南腾冲进行过一场战役。这是抗日战争时期发生的最大的反攻战役之一。作战中,远征军一个连坚守于高黎贡山路口,日军久攻不下。后来日军找了一村民带路,绕道山后,把这个连的官兵全部打死。解放后,有人举报那个村民,村民辩解说,自己没有错,因为自己是带着坏人打坏人。审问者想了想,把他放了,后来这村民还当了生产队长。从这个事例中,可以看出永恒的价值标准已经不存在,剩下的仅仅是功利主义和扭曲的政治图解。

这种情况其实反映于更广泛的领域和层面。比如,在中国的外交史上,有几个阶段的特点表现明晰。一个是以二元价值观看世界的阶段,即秉承“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第二个是藏拙阶段,在需要表达我们观点的时候,我们常常选择了弃权。第三个阶段,即目前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确立的“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确定我们的立场和政策”的理念处理国际事务。毫无疑问,现实的处理国际事务的原则备受好评。

前两个阶段的形成,有其历史的偶然与必然,我们不能简单地站在今天的条件下评价昨天,但是关注因此而来的外部评价,却能引发思考。香港《风凰周刊》2005年第28期曾刊出一篇题为“中国需要增进负责任大国的意识”的文章。文章说,“过去,中国曾经长期以超级大国主导的国际秩序的破坏者和对抗性面目出现,后来外交指导方针从注重意识形态变成注重国家现实利益,专注于国内经济发展而尽可能地减少对国际矛盾冲突的介入,但随着中国融入国际的程度加深,中国利益的国际化程度同样也在加深。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中国一方面需要长期坚持韬光养晦,决不当头,但另一方面又需要以灵活主动的外交活动改善自己在国际社会的形象认知,改善国际政治生存环境,以减少中国发展的摩擦和阻力。尤其是对中国崛起心怀警惕疑惧的美国来说,中国是作为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和参与者,具有和平价值,而不仅仅是一个在既有国际秩序下的搭便车者,更不是一个破坏者,是非常必要的。”2005年9月,美国副国务卿佐立克在美中关系委员会发言时,曾以《中国何处去:从成员到责任》为题发表讲话,其中讲到这样一句话:“我们应该使中国成为一个负责的‘利益攸关者’。”虽然佐立克是站在他们的价值观与思维方式和立场上说话,但至少反映出世界范围内有关中国的价值判断和要求。

我们继续来看,2006年10月27日,新加坡《联合早报》以“重新寻找国际角色的时代”为题分析了中国的大国定位问题,文章说:“在过去几十年里,中国在国际上先后扮演了多种角色,彼此反差强烈,足以反映世界和中国的历史性变迁。”“虽然中国的国际地位这些年来有大幅度上升,角色定位在理论上也很明确,但在实践中,其面孔依然不够清晰。”“某些时候保持角色的相对模糊,在战略上是一个必要的选择。可是,模糊的角色也不容易赢得朋友、信任和威信。”“中国外交以维护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这个前提之下,还需要更有智慧、更大胆地树立公正、正义与诚实的形象。只有这样,才更有可能达到近悦远来的境界。”由此判定,我们惟有按照不变的核心价值观为处事准则,清晰的为他人所接受的形象才会塑造出来。

第二,情感左右理性,印证着尚未做到以永恒的核心价值观支撑行为。我认为,随着我们党的成熟,整个民族也在走向成熟,但同时毋庸讳言,由于贯性思维,许多人仍然没有跳出情绪左右理性的误区。美国“9.11事件”发生时,我们一个记者代表团在美国,看到世贸大楼被炸,集体鼓掌,由此而被视作不受欢迎的人,永远不许踏上美国的土地。我对此也不认同。人类世界最宝贵的是生命,看到几千无辜的生命从此烟消云散,不给予同情,却拍手称快,虽然想表达的是对美国霸权主义的愤慨,但仍然证明心中失去了最基本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判断。

在这方面,更值得一说的大概是中日两国间扯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近段时间来,两国关系转暖,这是两国爱好和平的人民所期盼的,但比起八十年代,两国政府与民间的相互评价仍然不高,尤其在转暖前的较长时间,对立情绪严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无疑是日本右翼势力抬头和遏制中国崛起的思维作祟。但如果反思我们一些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未必没有值得修正之处。比如,有一段时间,不管政府官员还是学者,少有敢正面评价日本人,因为这很可能被戴上“汉奸”的帽子,骂个狗血噴头。基于历史的原因,中国人民的伤口尚未愈合,可以理解,但表达思想和情感一定要把军国主义和对中国友好的日本人民分开。因为,日本人中有为南京大屠杀而与政府打官司几十年的教授;我国东北出现毒气事件后,日本律师援华团立即提出帮助受害者向日本政府索赔;许多日本剧团顶着压力到各地演出,宣传当年日本侵华的暴行;很多日本人关心中国留学生或作和平队员到中国来援手。如果像我们一些网友不分青红皂白,凡日本人就该挨骂,凡日本个别人的行为就要记到整个日本国民头上,并无限上纲到国家和民族的高度,这只能是大国小民之举。没有理性之光的下的行为,决非真正的爱国,不过是廉价情绪的渲泻。

我不否认日本军国主义的危害,但却强调在批判过程中保持理性与成熟。看过《特洛伊》电影的人会注意到这样一个镜头,特洛伊国王找英雄阿克流斯要回儿子的尸体,阿克流斯为国王的行为所折服,不仅答应归还尸体,并且给予礼遇,但最后还是说:“有什么用呢?明天我们继续攻城,你仍然是我的敌人。”国王回答:“你现在就是我的敌人,但对敌人也要给予应有的尊重。”由此联想开来,宋美玲去世时,大陆媒体对其在抗日战争期间的贡献作了正面评价,对此外电报道说:“中共学会了尊重对手”

日本民族身上反映出来的东西有没有值得我们思考和给我们启示的东西呢?回答是肯定的。举例来看,抗日战争时期,最令日本关东军头痛的人是杨靖宇,其牺牲后,日本人剖开了他的腹部,发现胃里全是棉絮和杂草,在场的所有人向其肃立鞠躬致敬,日本讨伐队长命令雕刻杨靖宇的头颅和遗体一起下葬,并在墓前刻碑,称其为“中国的战神”。当时一位十五岁的日本小姑娘视其为精神的恋人,60年后来到靖宇墓前,长跪不起,诉说半个多世纪来的思念之苦,在场的中国人都为之感动。狼牙山五壮士,当英雄从棋盘砣跳崖,道长李海忠亲眼看到攻上山顶的日军排成几列,随着指挥官的口令鞠躬。尤其是,我们作为战争的受害者,因而拥有了道德上的优越感和无可比拟的力量,为此而应当有比日本人更宽广的胸怀,更大的包容度,更辩证的思维,更稳定不变的核心价值观。再比如,二战结束前发生的日军与美军的塞班岛战役,四万多日军最后打到仅剩下几千人,也就是这些缺胳膊少腿的几千日军仍然向美军发起了自杀性冲锋,同时岛上日军家属抱着孩子一家一家投向悬崖下的大海,为了制止惨烈的自杀行为,美军官兵一再呼喊“我们不会伤害你们!”毫无效果。到这时,“毋忘珍珠港”的格言已经被抛之脑后,许多美国士兵泣不成声。作为中国人,我不会为给中国人留下深深伤痛的武士道精神喝彩,但作为军人,我会做到并希望所有的军人精神世界中激荡着英雄气,到为维护国家利益需要献身时,敢于视死如归,含笑沙场。

一个成熟的伟大的民族,不仅要有批评别人的能力,同时更应当理性和善于学习他人,包括从对手那里学习。未必不可以说,在纪律与秩序方面,日本民族很值得我们学习。几年前,一个访问学者归国后讲了个故事。一次他到伊豆半岛旅游,在回东京的路上出现了少有的大塞车,然而有几个现象令其震惊,一个是上行道塞车几百公里,下行道没有几辆车,但没有车跑到下行道上去;几百公里没有看到一个警察维持秩序;没有人按喇叭催前面的人。写到这里后,作者感叹:“如此守秩序、万众一心的民族,真是可敬又可怕。”

第三,当自信建立于对不同社会运行规则茫然之上时,同样反映着缺少理性思维,缺少核心价值观的支撑。中华民族有几百年的闭关锁国史,包括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时间,国门也处于关闭状态,再加上东西方的冷战,导致了我们对世界游戏规则的不够了解。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有很大一批人走了出去,但就整个社会来讲,对世界的认识仍然不够全面。事实上,我们的社会体制制度与西方国家有着很大的区别,面对区别,能不能理性对待显示着一个民族的成熟程度。

比如,我们一些人看到西方媒体上出现学者或议员对中国不友好的文章后,往往认定为政府态度,这属于对西方媒体与政府的关系不了解,在我们国家媒体控制在党和政府手里,宣传什么和不宣传什么有足够的控制力,虽然西方的媒体本质上是为其制度和价值观服务,但却并不是简单地听命于政府,在一定意义上媒体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政府,政府想改善自己的形象还需要花钱买广告。所以说,个别人的个别言论并不代表政府,也不可能代表政府。

再比如,西方国家的政府是权力有限的政府,并且行政和司法分立。媒体曾经披露,布什到加州,施瓦辛格拒绝接见,这在我们国家显然是不可想象的,道理很简单,西方的各级政府首脑主要向选民负责,而非向总统负责。我们是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不同的体制制度有其民族性和必然性,因而不值得讨论。关键在于,面对不同制度模式,一些人总想以自己的思维要求世界,这就促使思维走偏。相对而言,我国政府基本上是包办一切的政府,有着相对无限的权力。而西方国家政府在三权分离的规范下,权力则小得多。我们可以借助行政权限制集会,一些西方国家的政府则没有这种权力。既然如此,当看到外国一些针对我们的抗议活动后,就认为是政府授意或放纵的结果,要求予以取缔,无疑于要求其修改宪法,进而变成我们这样的权力相对无限的政府。以日本为例,其政府就无权制止右翼势力在大阪进行集会,甚至其政府无权干涉大阪市的内部事务。大阪市市长是由大阪市民选举产生,日本首相无权任命或撤换大阪市长的职务。至于有人给日本天皇写公开信,说明的是不理解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中,天皇无权过问政事。再比如日本法院判处东史郎败诉,一些中国人因此向日本政府提出抗议,这也属于不了解三权分立的国家,政府无权干涉司法。在日本,只有议会才有权禁止右派进行民间集会,只有最高法院才有权判决东史郎案件。这一点有俄国皇太子尼古拉在日本被刺事件为证。1892年俄国皇太子尼古拉(后来的沙皇尼古拉二世)访问日本期间,被一名警察砍了一刀。此事震惊朝野,日本天皇亲自出面赔礼道歉,其政府也答应严惩凶手。日本政府原本想尽快极刑处决该警察来息事宁人,以免俄国借此事为由对日本进行武装报复。然而高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最高大法官却说∶“该警察犯的只是杀人未遂罪,按照日本法律不能判死刑”。最后该警察只判了有期徒刑。

不同的体制制度,皆建立于特有的文化传统和政治生态之上,没有必要强求一致。这里的要害在于如何避免以自己的价值观来要求他人行止的问题。当今时代,美国所犯的错误之一就是输出美国式民主,而不看他民族是否存在排异反应。随着中国的强劲发展,需要调整的国家间、民族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需要解决的矛盾越来越多,既然经济全球化与贸易自由化决定着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不可能永远关起门来过日子,那么就有一个处理的原则与方法问题。当政府在处理关系过程中,拥有成熟的核心价值观作支撑,并且形成良性互动,那么决策与执行都很容易;如果没有或失去核心价值观,一切行为都建立于短期化和情绪化之上,那么政府的政策是很难得到良好执行的,与世界的交往必然进入一个磨擦与碰撞频出的过程之中。正是由于对此的正确判断,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领导干部:“坚持用宽广的眼界观察世界,提高科学判断国际形势和进行战略思维的水平。”“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确定我们的立场和政策”。“加快熟悉和善于运用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积极参与有关国际事务和国际规则的磋商和制定”。

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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