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与中华民族的崛起——学习六中全会《决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若干思考(6)

核心提示:核心价值观是影响民族或政治集团思维方式、价值判断与行为走向的重大命题,因而不可能由个别人或小群体关起门来完成,它必须集全民族、全党的智慧,并且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反刍而成就起来。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必须建立于民族文化传统之上,而不是奠基于外来文化,这是具有世界规律性的……在多元文化深度交流的今天,如果长期对他民族、他文化,特别是人类共有的文化视而不见,既不是科学态度,更非理性行为。

关于互助

互助是一种最朴素的不经修饰的行为,同时它又必然折射出人类的美德。互助是天性使然,经社会改造,这种天性伴随于人类发展始终。当我们评价国家、民族和社会在每一历史阶段的成败得失时,往往将这一因素考虑进去,进入当今时代,如果评价一个社会的人居环境,同样不能脱离该内容,因为只有互助才能使人感知人性的美好,感知社会的和谐与温馨。这也是互助一直被认定为人性中最美好的品质所在,是任何国家民族努力追求所在。对于社会主义中国来说,互助的意义更为突出,因为我们的理想目标是共同富裕,尽管这种目标具有终极性,而未必是全过程,但作为一种制度的本质特征,则不能不提出诸多要求,其必包括强者对弱者的帮助,先富对后富者的帮助。互助既是人性的体现,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因而必然地要进入核心价值观的范畴。

强调将互助作为核心价值观的构成要素,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美化社会的途径。应当承认,当前社会中的确存在着大量不道德现象,我们社会一直探索各种教育的和制定行为规范来引导道德行为,比如一段时间里人们热炒所谓“道德银行”,甚至法国的《解放报》刊文予以介绍,其中介绍说长沙市某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吴女士的办公桌上堆了很多红皮存折。这是她领导的“道德银行”的道德存折。她每天在这些折子上登记街坊邻里的储蓄和支出,比如存入:打扫公共场所卫生,10小时;探望老人,8小时;照顾病人,3小时……这些善举都被记入道德存折入一栏,而受惠病人恢复健康后要想办法还上透支的道德账目。每天我对此持以异议。什么是道德,它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甚至是人与自然关系及其行为规范的总概括,是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比较与价值判断,同时通过制度规范、思想教育和社会舆论来形成导向性力量。什么是银行,它是经营货币的金融机构,不管是银行本身,还是储户,都在追逐经济利益。正因为如此,将道德与银行挂钩就不能不让人感动莫名其妙了。当然,可怕的还不是莫名其妙,而是这很可能会扭曲道德,当一个人做些有益于社会和他人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回报,是增值,这样的行为是何方道德,只能是一种商业行为。其实这种方式并不具有可操作性。

真正成熟的闪耀着人性之光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行为,并不反映在助人者与受助者的直接对接之上,而是反映于行为无痕,作用有形。即我们不知道资助了谁,但却知道资助行为注定有价值,注定会作用到最需要的人那里,并予其以生活上的帮助和心灵上的抚慰。一个人的助困行为,只有到了不自觉之中亦有此冲动,不刻意中亦有此行为,不管他人如何评价或置疑仍一如既往,这时才敢言道德实践真正源自理念和境界,才敢言自己已经走上一个有始无终的运动。举例来看,目前美国的6万多个基金会掌握着6700多亿美元的慈善捐款,每年来自捐款人的千亿善款并不是直接作用于受助者,而是通过基金会来实施援助。不直接资助,也就不存在受助者的回报,哪怕是一声“谢谢”。我们相信,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不可胜数的受惠于比尔·盖茨、巴菲特、洛克菲勒慈善基金的人,不会有多少写信或打电话表达感激之情,他们也不需要这样的感激,因为他们认为自己该这样做。这一点早已通过其思想和行为做出证明。几年前,包括盖茨、巴菲特、索罗斯等人在内的120位美国最有钱的富翁,以广告形式联名在《纽约时报》上刊出一封致美国国会的公开信:“请对我们征税!”他们所以反对布什总统提出的普遍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取消联邦遗产税等一揽子减税计划,是因为他们认为“取消遗产税是个大错误,会造就一个贵族阶级。”由于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在公共医疗保健、社会保障、教育等领域的投入也会减少,弱势阶层得不到应有的关照。有了这样的价值观念,还会在意受助者是否感激吗?!至于目前我们社会中广泛采用的一对一式的助学活动,其实是一种成本很高的捐助形式,所以至此,一定意义上源自社会诚信不足,政府或民间慈善机构公信力下降,不足以支撑人们善意善行,是不得已而为之。

我们反对施助者对受助者的感恩要求或期待,在于这不仅会扭曲或异化道德行为,更有可能泯灭人们原本存有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行为,因为你反复强化的你来我往、你施予我回报的道德价值观,无疑告诉人们,予我有恩者必须回报,从未予我帮助者,我亦无援手之责任。这种付出与回报的对等法则,具有浓厚的商业交往特征,它不可能把爱和道德延伸开来,形成一种人性化的成熟理念,形成普遍的存在于大众中的取向。即使对于已经处于行动中的人们,其热情也往往因时因事因环境氛围而决定行止,即行为得到社会褒奖,受助者感激之时,则热情倍增,当心理期待得不到满足,失落感陡生,帮助他人的内在情感冲动则趋向弱化,一些人甚至由此而终止道德行为。此道理不难理解,因为建立于利害关系之上的善,必定难以持久和社会化、公共化。所以,强调受助者的回报,虽然初衷是张扬道德,实际结出的却是抑制道德行为的果实。为什么我们国家的慈善事业不发达,人均捐善款仅0.92元人民币,占人均GDP的0.012%(美国人均捐善款460美元,占人均GDP的2.17%),就是在经济发达的上海,人均捐献仅1.7元(含企业捐献人均11.5元)注册企业1000万家,99%的企业不向社会捐献?为什么我国的自杀率长期高企,几达世界平均数的2.3倍,原因之一即在于此。

从助人者的道德提升和心灵净化的角度看问题,过于看重受助者的感激之情,反映的是精神世界不够丰富,道德价值观尚不成熟,即不是人性之光的驱使,不是源自核心价值观的推动。正因为如此而难以让予者和受者在整个活动中产生心灵的感动,进而净化和崇高起来。有媒体称,一位得到200元救助的小姑娘被领导作为道具反复被拉到媒体上宣传,最后孩子难过地哭着说自己不愿意接受帮助了。此类事例即为此观点的注脚。什么行为才算道德上的成熟?笔者认为,在你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做好事,而天天在做好事时,就意味着道德的成熟。当把善行看得很重大,过程搞得很隆重之时,可视作一个人做好事的数量本身不能判定为道德境界的成熟,这种情况下也很难化为日常生活中的自觉,就社会而言则难以做到普及化和平民化。

反对让受助者背上道德的十字架,并非反对社会互助行为在受助者身上产生塑造作用,进而使其将道德行为发扬光大,而是认为这种作用要依照其规律进行。社会慈善是一种展示人性之美的活动,你帮助了困难者,其便由此感知人性之美、社会之美,久而久之他便铸就出一颗美好的心灵,他会在后来的生活中努力去帮助周围的困难者,你或许也会遇到困难,这时你不应寄希望于受助者来帮助你,而应由周围的人帮助你。只有到了这种境界和社会状态,助人者、受助者、整个社会才算步入良性循环,才还道德行为以本来面目。

反对让受助学生背上沉重的道德十字架,也非反对社会为了张扬道德,引导和强化道德行为而制定必要的规范。更确切地说,不仅不反对,并且认为社会在此方面尚属缺位,至少没有做出有效引导民众价值走向的道德引导力量。一般来说,道德先行者由于信仰信念的坚定,道德价值观的成熟,但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其行为一定受主流社会的道德判断与道德认定的影响,当主流社会借助公共权力和资源给予道德行为以肯定时,其最初的道德价值观必被强化,其行为必将走向经常,反之则亦反。

(报告人系军事科学院军队政治工作研究所副所长,

据“宣讲家”网站报告录音整理)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印刷、出版,违者负知识产权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