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专家析武汉爆炸案主因:异化的成就动机

心理专家析武汉爆炸案主因:异化的成就动机

非常案件

历经15天,湖北省武汉市“12·1”建行爆炸案得以告破。犯罪嫌疑人王海剑在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被抓获,并承认自己是为了抢劫运钞车而自行研制炸药并实施遥控引爆。在媒体不断深挖之下,犯罪嫌疑人王海剑从预谋到实施犯罪及逃亡的整个过程有了相对清晰的展现。

就武汉警方公布的有限信息来看,王海剑的犯罪动机及行为中存在着诸多矛盾之处:一个人采取爆炸的形式来抢劫具有严密团体防护的运钞车、站在现场看到运钞车并没有停在预定位置却依然引爆、15天来并不逃亡外地而是留在本地并多次出入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这些蹊跷的犯罪行为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心理?为揭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之谜,《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犯罪心理学家与应用心理学家。

不符常理的犯罪行为

“从现有公布的信息来看,他的行为完全不符合预谋犯罪的一般特征。当听说他的犯罪动机是抢劫运钞车时,我就觉得很蹊跷。”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康均心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如果王海剑稍微有一些基本常识,就不会一个人采用爆炸的手段抢劫运钞车。

按照武汉警方公布的信息,王海剑也有数名关系人曾参与策划抢劫运钞车。按照当初的策划,王海剑负责遥控引爆炸弹、观察现场,由另外的几个人分别去抢箱子、转运到别的地方。但到案件实施前,关系人相继退出,王海剑依然按照原计划实施了爆炸行为。

康均心分析说,从现有的信息判断,王海剑的犯罪行为非常“蹊跷”:他缺少对双方力量的评估,一个人去做只有团伙协作才有可能成功的犯罪行为,是一种典型的“鸡蛋碰石头”的做法,有点不自量力;他对运钞车的运行时段、会如何停车、有几个人实施保护等,事先都很可能没摸清楚;实施犯罪行为时,他在现场明明看到运钞车没有停在预定位置,依然引爆炸弹,这说明他可能有精神问题,急于要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作案之后,他不逃到外地而是选择留在当地,这也算是一种逃亡策略,但他却在大街小巷贴满通缉令的城市里游荡,这本身完全不符合“避风头”的逃亡策略。

“应该说,抢劫运钞车不是突发或激情犯罪,后者可能会不计犯罪后果,王海剑完全没必要在时机不成熟的时候引爆而可以继续等待。”康均心指出,这种分析只是指出这起爆炸案的不同寻常之处,希望办案机关能充分考虑并分析王海剑犯罪动机,而不是简单地归结为“抢钱”。

“精神防护网”的缺失

为什么王海剑会采取诸多不符合犯罪心理学特征的行为方式?就此,《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应用研究中心主任刘亚。

通过家人、邻居、中学和技校老师的描述,王海剑的成长历程已有了一个基本呈现:1987年,王海剑出生于湖北省枣阳市环城办事处十里庙村,一个偏远的农村,他是家中独子;2003年,为能尽快赚钱补贴家用,王海剑放弃读高中而直接读了技工学校,在校期间成绩优秀;2005年毕业后,到深圳打拼3年;2008年,到武汉开电器维修店,并有一定的积蓄;为了赚钱,他先后做涂料生意、炒股等。

“从现有信息可以看出,人格还未定型之时,王海剑就已走向社会,而他面对的是一个以有钱或有权才算是‘成功人士’为主流价值观的社会,急于想赚钱改变命运的想法久而久之会促使他产生一种‘异化的成就动机’,导致他可能丧失理性思考。”刘亚分析说,从王海剑放弃自己最擅长的电器修理手艺从事涂料生意或参与炒股,都可以看出他追求快钱的“赌徒”心理。

 

责任编辑:杨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