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非常重视发展党内民主,甚至连西方学者也称列宁时期是“伟大的党内民主时代”。在领导俄共(布)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列宁留下了关于发展党内民主的大量思考。在新的历史时期,重温列宁关于党内民主功能的认识,对深入理解我们党提出的“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科学论断以及更好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展党内民主,有利于凝聚全党意志,实现党的团结统一
列宁在领导俄共(布)进行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非常强调党内民主对实现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作用。
首先,列宁认为,党的团结统一必须建立在思想统一的基础上,而要实现党的思想统一,就不能掩盖和隐瞒党内意见分歧,而必须允许党内进行不同意见的充分交流。党员是党内事务的主人,党内民主的充分实现必须以党员能独立地就党内事务发表意见为前提。允许党内争论和党内批评,是党内民主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党内团结的有效途径。恩格斯曾明确指出:“党内的分歧并不怎么使我不安;经常不断发生这类事情而且人们都公开发表意见,比暮气沉沉要好得多”;又说:“建立党内真正和谐的关键”并“不在于否认和隐瞒党内一切真正有争论的问题”。列宁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成立之初,面对党内极其混乱的思想状况,列宁明确指出,党的团结统一“不是下一道命令就可以办到的,也不是只根据某一次代表会议的决定就可以实现的,必须经过一番努力。首先,必须做到巩固的思想一致,排除意见分歧和思想混乱”。因为“没有思想上的统一,组织上的统一是没有意义的”。列宁这里讲的“经过一番努力”,既包括明确划清马克思主义和“经济派”、伯恩斯坦派等各种机会主义的是非界限,也包括让党内展开不同意见的自由讨论和批评。在《〈火星报〉编辑部声明》一文中,列宁明确指出:“我们决不反对同志之间在我们的机关刊物上进行论战。为了弄清目前各种意见分歧的深度,为了全面讨论争论的问题,为了同革命运动中不同观点的代表、甚至不同地区或不同‘职业’的代表不可避免的走极端现象作斗争,在全体俄国社会民主党人和觉悟工人面前公开展开论战是必要的和适当的。”他的这一思想也突出体现在他和马尔托夫等人进行的思想斗争中。党的二大之后,马尔托夫等人向列宁主张的“集中制”发起攻击,大肆宣传他们在组织问题上的无政府主义观点。为了使广大党员明辨是非,列宁向全党公开了党内在组织问题上发生的争论和分歧,并对马尔托夫等人的观点进行了无情的批判。但列宁的这一做法遭到了普列汉诺夫的强烈反对。他认为列宁公开党内争论的做法有可能会扩大党内分歧,对马尔托夫等进行过于严厉的批评不利于党的团结统一。针对普列汉诺夫的责备,列宁强调指出,党的团结统一决不能建立在掩饰、隐瞒党内分歧的基础上,而要“多一些光,要让党知道一切”,要允许党内进行不同意见的充分交流和自由批评。他指出:“开诚布公——这是避免可以避免的分裂、把已经不可避免的分裂带来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的最妥善和唯一可靠的方法。”他又说:“要热情地在党的机关报上辟出一定的篇幅让大家交换意见……系统地阐述自己的不同的意见,即使是无关紧要的不同意见……让全党有可能衡量分歧的深浅,判断不彻底性究竟表现在什么地方,在什么问题上,以及表现在哪一方上。”列宁在这里强调的是,对党内的意见分歧没有必要掩饰,而要尽可能地公开,要相信党的全体工作人员能够判断出孰是孰非。允许党内进行不同意见的充分交流和自由批评,有助于党员明辨是非和消除错误的思想认识,有助于实现党内正确的思想统一,进而有助于巩固党在思想统一基础上的组织统一。
其次,列宁提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同时又保护少数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方法。
一方面,多数原则是民主的基本原则,对于组织本身是民主的无产阶级政党来说,少数服从多数也是其正常运行的基本原则。没有少数服从多数,党内的意见分歧就会陷入无休无止的争论,党就不会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党组织就会涣散。在列宁看来,党内出现意见分歧或争论是正常的,但“在统一的党内,决定党的直接行动的策略应该只有一个。这个统一的策略应该是大多数党员的策略:当多数已经完全形成的时候,少数在自己的政治行动上必须服从多数”。列宁明确指出:“为了保证党内团结,为了保证党的工作的集中化,还需要有组织上的统一,而这种统一在一个多少超出了家庭式小组范围的党里面,如果没有正式规定的党章,没有少数服从多数,没有部分服从整体,那是不可想象的。”
另一方面,列宁还提出要通过尊重和保障党内少数的权利来促进党的团结统一。保护少数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本要求,只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同时又保护少数的原则,才能防止党内出现以多数人的名义滥用优势、随意侵害和压制党内少数人基本权利的现象。列宁不仅把尊重少数派的权利看作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而且还把保障少数派的权利、尊重和吸收少数反对派的合理意见作为维护党的团结的一个重要途径。比如,在《工人论党内分裂》一文中,列宁重申了无产阶级政党实现自身团结统一所必须承认的六条基本组织原则。其中一条就是:“对党内任何少数人的权利同样在党章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再比如,针对少数派反对召开党的第三次代表大会是因为他们觉得“党内大多数人都反对我们,召开代表大会对我们不利”的言论,列宁强调:“我们必须在党章中保证一切少数派的权利……它有权派代表参加代表大会并享有充分的‘舌头自由’”,并明确指出这样做就是为了“使少数派和多数派在党内共事”。又比如,在党的十大上,虽然列宁领导全党同派别活动进行了不妥协的斗争,但并没有对“工人反对派”等反对派的思想观点进行简单的压服,而是强调要对他们提出的反对官僚主义、发扬民主等“任何切实的建议,都应当十分认真地加以考虑,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检验”。列宁指出,这样做是为了把“我们需要的人”争取过来,归根到底,是为了党更加“同心协力地进行工作”,是为了“使党得到巩固”。
再次,列宁还提出要通过加强高层的团结,保证党的统一。列宁晚年最担心的就是党的高层出现分裂。这固然是因为党的领导层是否团结直接影响着全党的团结,但同时更是因为,列宁清醒地看到,党内高层由于个人特性的原因有出现分裂的可能。他指出:“稳定性的问题基本在于像斯大林和托洛茨基这样的中央委员。依我看,分裂的危险,一大半是由他们之间的关系造成的。”他分析说,斯大林掌握了无限的权力,但未必能永远十分谨慎地使用这一权力,而且斯大林性格太粗暴;托洛茨基有杰出的才能,但他又过分自信,过分热衷于事情的纯粹行政方面。“现时中央两位杰出领袖的这两种特点会出人意料地导致分裂,如果我们不采取措施防止,那么分裂会突然来临的。”除斯大林和托洛茨基外,列宁还对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布哈林等党内其他几位主要领导人的优缺点也作了公开评价。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希望他们能够扬长避短、通过保持党的高层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列宁还建议增加中央委员会的人数,把中央委员人数增加到几十人甚至100人。他这样做的一个重要考虑就是“为了防止中央委员会一小部分人的冲突对党的整个前途产生过大的影响”,“采取了这样的措施,我们党的稳定性将增强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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