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阶层构成变化对党群关系的影响(4)

社会阶层构成变化对党群关系的影响(4)

三、新形势下进一步密切党与各阶层群众联系的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阶层构成变化必然持久多元动态,对党群关系的影响更为深远复杂。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要进一步密切与各阶层群众的联系,不断夯实执政基础,就必须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社会阶层分化新趋向,自觉适应阶层变化新特点和各阶层群众的新期待,高度重视做好团结凝聚群众的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发展导向,创造衣食无忧、安居乐业的生存环境以消解群众的社会焦虑。中国社会的急速转型、变革导致大批社会成员、社会群体的社会位置和经济位置重新洗牌,人生不确定、职业不稳定、未来不可预期等潜在社会风险让社会成员常常生活在焦虑之中,高房价、高物价、通胀、负利率、腐败、分配不公、垄断企业的高收入等等现象更加剧了这种现实焦虑,并积累蔓延成一种社会情绪和社会心态,直接影响群众对党的执政策略、执政能力和执政成就的认同。为此,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不偏离、民生优先不动摇的发展导向,着力解决好民盼、民急、民需、民想、民忧、民怨问题,才能不断消解社会焦虑,理顺群众情绪,增强群众对党的认同感。一是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解决发展中出现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社会永续发展。二是要坚持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优先解决好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善养、住有宜居,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安康、更有尊严。当前最要紧的是:下决心搬掉压在群众头上“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新三座大山”;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突出抓好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着力解决物价过高问题,确保低收入者也吃得上肉、蛋、菜。三是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经济发展的主体、民主政治的主人、文化繁荣的主角、社会进步的主力,是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义的主人翁;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着力提高老百姓在市场和社会中的生存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特别是要制定并执行公平的入学、就业、户籍、社保等政策,保证所有人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实现公平的就业。四是要建立以民生为导向的政绩考核机制、干部任用机制以及民生建设倒逼机制等,确保民生优先真正落到实处。

(二)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让人民群众在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中增强对党的感情、对社会主义的信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目的,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根本体现。我们党执政的任务,不仅包括做大“蛋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也包括分好“蛋糕”,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一是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要在增加财政收入、充当宏观调控工具、承担公共设施建设及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先行者”和“主力军”作用。努力探索有利于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集约化发展道路。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解决就业问题、增加财税收入、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创业带就业、促创富,促使更多群众拥有财富和财产性收入。二是要探索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适当集中和有效运用于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政策和办法,着力纠正政策过于向电力、石油、金融、保险、电信等垄断行业倾斜的偏向,严格规范垄断行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防止国有企业成为少数人、少数利益群体牟利的工具。三是要改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大力提高普通职工的劳动所得;完善以税收、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增加财政对民生投入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效缩小城乡差别、地区差别。四是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从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生产关系和财产关系调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政府公共服务加强、腐败治理、“灰色收入”规范、“黑色收入”取缔等方面,对分配不公进行系统治理。特别是要优先保证最大多数劳动群众受益,防止既得利益群体利用自己掌握的垄断权力和资源等影响党的政策和攫取利益,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五是要从劳动关系和谐、利润共享、代际平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业进入公平化、规范和发展慈善事业等方面,构建“先富带后富”的长效机制。六是要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积极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大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高度重视发展县域经济、镇域经济,促进城乡融合、互补。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阳光下心情舒畅地生活。化解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遏制权力滥用、权力“暴力”、权力异化以及腐败等现象,从根本上减少阶层对立和矛盾,政治体制改革就成为一道必须迈过的坎。温家宝同志曾多次指出,解决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的贪污腐败、分配不公以及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种种弊端,根本途径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毫不动摇地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反腐败。一是要坚持依法治国。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要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改变以党代政,把权力绝对化和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二是要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同时调节高收入阶层的收入,改变收入分配不公和差距过大的现象;构建包括失业、养老、医疗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都能够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三是要维护司法公正。要保证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应有的独立性,不受任何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要下大气力解决司法部门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权大于法、人情执法和关系执法等问题,让司法部门真正成为群众最可信赖的“包青天”。四是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以落实选举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为重点,切实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民主权利和民主权益;不断扩大民主形式,积极探索由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有效途径;要特别注重加快选举制度和干部任用制度方面的改革,让群众对干部的使用、升迁、政绩等有充分的发言权,切实解决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问题。五是要坚决反对腐败。当前,要突出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约束,用法律制度规范、分解、监督、制约公共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堵住诱发腐败的制度漏洞;要突出对公共权力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尽快出台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强制申报和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权力的体制、机制;要以公开“三公”经费为突破口,推动更广、更深层次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

(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社会阶层成员的不同特点,更加注重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的管用和体制机制的配套。在社会阶层成员利益需求多元、信息传播及沟通方式多样化的时代背景下,群众工作必须根除“一刀切”、“一锅煮”的弊端,力求形式更加多样、方法更加灵活、内涵更加丰富、个性更加突出、效果更加明显。一是要紧紧把握群众需求和特点开展群众工作。社会成员的社会经济地位、文化水平、职业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其情感、认知、需求各不相同,因而做群众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就要因人而异、分类指导、突出个性、有的放矢。二是要激活下基层的传统,让党员干部多接地气。问卷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群众还是希望干部常下基层,与群众心贴心、面对面地交流。激活干部下基层的传统并使之常态化,把下基层的路子走得更加坚实和宽广,是新形势下密切联系群众的最有效管用之法。三是群众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信息化、法治化社会的要求。要积极运用网络、微博问政等新手段,进一步拓宽党联系各阶层群众的渠道。要特别注意加强对网络问政、网络批评和监督的有效引导和管理。一方面要以广开言路、闻过则喜的态度积极引导鼓励网民进行批评监督,并建立相应的处理、问责、公开机制,给网民以满意答复;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管理,对那些恶意中伤、扭曲事实、制造混乱,甚至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要坚决查处。但要特别注意的是,绝不能把网民说过头话、无主观过错过失的虚假消息传播、不明真相的网上围观与攻击党和政府混为一谈。要更多地从自身找原因,把增加工作透明度,健全完善群众监督批评机制作为治本之策。要注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纷争,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诉求,着力解决“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四是要健全完善群众工作体系。着力解决责任部门各自为战、群众工作部门单打独斗、上层与基层脱节、封闭和半封闭运行等问题,构建上下联动、整体配合、责权明晰、开放透明、有效管用的群众工作体系。

(五)坚持思想引领和文化感染,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矫正价值多元中的价值扭曲。在日益明晰的社会分化和日见增多的利益博弈中,不同的社会主体自然会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价值取向,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社会创造力的解放,但是价值多元中伴生出的价值扭曲、价值沦落,破坏了社会价值底线,加剧了阶层对立,影响了社会包容,并对整个社会乃至党的长期执政产生深刻作用。因此,必须大力加强思想教育和文化熏陶,注重用普遍的价值认同和科学的价值体系引领群众。一是要理直气壮地讲好“大道理”。由于种种原因,现在对群众的教育特别是思想教育普遍弱化,对党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讨论研究教育大多限于党内,群众思想困惑和理论需求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他们对党的认识和社会主义的信心难免受到影响。为此,就必须紧密联系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共产党成立9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广大群众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的信念和信心。二是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社会思潮的引领与整合作用。要准确把握时代主题和社会发展脉搏,针对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价值观念的新标准等及时做出科学回答。要对各种消极落后思潮以及各种社会思潮中的消极因素进行深刻批判。要紧紧抓住社会热点和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加大专题宣传和引领力度,增强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的影响力。三是要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越是在思想多元的今天,思想政治工作越是重要。要坚持用积极健康的文化引领生活、陶冶情操,寓思想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要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政策、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为主线,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要突出抓好法纪教育、公民权利和义务教育。

(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作用,构建群众工作可靠的“桥头堡”和“生力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依然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决定性力量。建设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密切党群关系的关键所在。一是要建强基层组织。以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为重点,确保基层组织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要赋予基层更多的职权和人财物的保障,让基层强起来、立起来、活起来、转起来。二是要发挥党员干部作用。要从加强教育、激励引导、健全机制等方面入手,把党员干部下基层常态化、做群众工作情况绩效化、解决群众诉求责任化。三是要充分整合群众工作资源。在社会发展进步的条件下,人人都是群众工作对象,人人都可以做群众工作。群众工作的广泛性、复杂性和开放性决定了基层党组织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注重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共同做好群众工作。要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充分整合区域力量。要注意运用部门资源、社会资源、文化科技教育等资源用于做群众工作。

(七)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群众解愁、为社会减压的作用。面对社会经济转型期矛盾多发、利益关系调处难度加大、党和政府承担的社会事务过多过杂的新情况,必须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建设,通过各种社会组织来动员和整合社会资源力量,不断延伸党的群众工作触角,拓宽党群联系渠道,使社会组织成为党做群众工作的“好帮手”、各利益群体的“代言人”、帮助群众的“热心人”、社会和谐稳定的“减压阀”。一是要加强以《社会组织法》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法律体系建设,放手鼓励合法、有利的社会组织的发展。如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拓宽社会组织准入领域。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扩大社会组织税收优惠等方式,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要注意鼓励农村、社区民间社会组织发展,发挥国内各种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等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二是要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放大社会组织的功能。通过把具有市场特征的公共职能交给社会组织承担,减轻政府公共服务压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三是要加大在社会组织中组建党组织的力度,减少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空白点”,加强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保证社会组织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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