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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进:法治政府与行政执法(11)

第一个方面,创新执法理念。我们说,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如果没有正确的思想观念做指引,就不可能有符合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的执政创新。所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首先要转变行政执法的理念,行政执法人员要努力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就是总书记说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这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私有财产受到国家法律保护,都已经写入了我国的宪法。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有人权的思维,要有《宪法》的思维,不仅要依法行政,还要考虑到《宪法》的要求,更高的层面上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使行政要考虑实现执法的目的是什么,执法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同时也是为了促进社会发展,体现以人为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充分注意尊重和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如果在符合实现行政目的的条件下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要采取对相对人的财产损失和人身限制造成最小损害的方式,来体现我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

第三个方面,树立服务行政的理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一种管理的行政,那么现在是市场经济了,政府的职能不光是管理,可能更多的是一种服务,所以要通过行政执法来把服务融入到执法的过程当中去,来为相对人提供公平竞争的执法环境。

第四个方面,树立责任政府的理念。行使职权的同时还要承担责任。

第五个方面,强化程序的合法性。不仅实体要合法,程序也要合法。

(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

什么叫行政执法体制?行政执法体制就是指行政执法主体机构的设置,行政执法主体的权限配制,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对它们进行监督和执行的制度安排。我们在行政执法当中存在的问题,很重要的就是行政执法体制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现在存在执法权限划分不明、多头执法、多重执法、交叉重叠、执法主体不是很清楚等问题,导致我们行政执法的权利分散化,行政执法活动运动化,行政执法的方式强制化,所以说要合理界定执法的权限,明确执法的责任,要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的层级,提高基层执法的能力,让群众直接参与到行政执法活动中。在2002年,我们推行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制度,在2004年我们又进一步提出综合行政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际上是不太一样的,综合行政执法是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对执法的日常监督、行政处罚、体制机制等方面做了一些调整,是进一步的深化。所以说,相关文件要求我们要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的试点工作。 

北京市作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的地区,取得了重要进展,通过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的机制体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的问题。比如,涉及到行政执法机构和管理部门的关系,怎样区分他们之间的权限?怎么样建立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关系?对管理部门来说,既要尽到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事前规范管理,事中加强监管,事后提供保障,还要处理好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这个也非常重要。

责任编辑:陈航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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