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聚焦作风建设 深化民主评议

宁夏:聚焦作风建设 深化民主评议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决定把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给各级党员干部树立了鲜明的工作导向。 

结合宁夏实际,自治区党委、政府聚焦作风建设,把集中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有效载体,切实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宁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科学导向,用群众的评判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坚持以机关和干部的良好作风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优化发展环境。但也必须清醒看到,机关和干部中还存在着一些作风不正、不实和行为不廉的问题,“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干部作风仍然是影响和制约我区发展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从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现实需要,着力解决当前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手段,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目的,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整治“庸懒散”“假浮蛮”“私奢贪”,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能够引导和促进机关和党员干部转变作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能够防止和克服“四风”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是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再造区域竞争优势、营造发展软环境、产生洼地效应的重要保证,能够有力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强化领导机关和干部的服务意识,推动勤政廉政建设,确保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创新评议体系,用鲜活的载体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干部作风怎么样,存在哪些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通过群众评议促进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一是依托第三方评议。利用自治区统计局较为成熟的统计系统和统计工作经验,通过网络调查与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民主评议,聘请了39名政风行风监督员进行明察暗访,让更多群众参与民主监督,充分体现民主、科学、公正的原则。二是增加了评议对象。除了评议各市、县(区)政府、各级部门(单位)外,还将自治区处级以上干部,市、县(区)科级以上干部纳入评议范围,自治区级参评部门(单位)由去年的99个增至143个,市、县(区)级参评部门(单位)由去年的1872个增至2117个,做到应评尽评。三是突出了作风建设重点。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遵守党的纪律等作为评议重点。主要从发展环境、转变职能、作风建设、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依法行政、反腐倡廉七个方面重点评议各级政府;从依法履职、作风建设、政务公开、服务群众、反腐倡廉五个方面评议各级管理类部门(单位);从依法经营、作风建设、服务群众、事务公开、反腐倡廉五个方面评议各级服务类单位;从创新意识、政治立场、政绩观、对待群众态度、服务群众意识、民主决策、廉洁从政等方面评价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方面的情况。四是突出了网络测评主渠道。利用互联网方便快捷的技术优势,在宁夏新闻网设“密码测评”与“自由测评”两个区域进行测评。按社会各界群众2‰、企业38%、各级党政机关和单位工作人员4.4%的比例,随机抽取7.5万人发放密码。持密码者上网评议,每人对同一地区、同一部门只能评议一次。同时,在宁夏新闻网开设页面,让没有获得测评密码的群众自愿上网评议,在网上自由测评区设置全区干部整体作风建设情况测评表、各级干部作风情况比较测评表、群众反映的典型不良作风问题测评表三种问卷,进行公开测评。

三、建立长效机制,用刚性的制度推进干部作风转变

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是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的有效抓手,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一是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将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纳入自治区政府纠风办常态化工作中,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设立办公室,协助党委、政府负责全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也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刚性制约机制。自治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推动优化发展环境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民主评议工作纪律》等文件,对开展评议活动进行科学规范。制定出台一系列问责办法,给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投资环境、“庸懒散软”、滥用裁量权等行为戴上“紧箍咒”,形成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为基准的系列问责机制,不仅追究干部乱作为的“显性”责任,还追究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隐性”责任。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和质询制、问责制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四是建立评议结果奖惩机制。每年召开专门会议对评议的结果进行通报,表彰奖励评议工作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县区和先进岗位、先进个人,对在考核中落后的单位、岗位进行公开批评和督促整改。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通报。将评议结果应用到年度工作考核、机关效能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精神文明单位验收中。将各级干部作风评议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这一动真格的举动,在全区引起了较大反响,有效地推动了干部作风转变。(作者系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预防腐败局局长)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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