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观式政治参与的技术与政治缘起
围观式政治参与本质上是信息化时代人们利用网络进行参政议政的行为和活动,其缘起有二:一是技术缘起,二是政治缘起。
(一)围观式政治参与的技术缘起。网络具有两个基本功能:一是网络工具,二是网络媒体。作为网络工具,它为个体所掌握,如同传统媒介时代的纸质信件、电话一样。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即时性、海量性、跨时空性、互动性和多媒体性,当网民的规模非常大时,人们就好像置身于一个广场,个体之间信息交流就可能冲破纯粹的私人空间,引发整个网络的联动,从而达到信息即时共享、全时互通的效果。也可以说,网络作为一种私人交往的技术和工具,却能超越“私域”,形塑了一种围观的社会结构,构建一个虚拟的公共领域。作为一种媒体形态,网络具有议程设置的功能,能够通过设置公众议程,甚至媒体议程,从而影响政策议程。这是物理空间上处于分散状态的网民在缺乏“组织领导机构”的前提下得以影响政治运行的根源所在。在传统媒体时代,公众是受教育者的角色。政府掌握政策议程设置权,并通过新闻媒体控制媒体议程的设置,进而左右公众议程。这种“政府→政策议程→媒体议程→公众议程”的政治传播路径在一定程度上被网络媒体所抛弃。网络媒体通过“公众议程媒体议程政策议程政府决策”的路径将网民民意输入到政治系统。这就是网络围观中的“参政”逻辑。
(二)围观式政治参与的政治缘起。围观式政治参与的方式、形态内嵌于我国政治发展的双重逻辑中。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以来,中国政治发展一直伴随着两种政治形态的消长过程:一种是身份政治,另一种是公民政治。所谓身份政治,就是这样一种政治形态:社会等级身份与政治等级身份仍然存在,且二者在很大程度上重合,从而使政治权威资源按照等级身份而不是普遍的、平等的公民身份进行分配。相反,公民政治则是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分离的前提下,市民社会的私人等级及其所塑造的社会身份已经不再具有政治意义,国家政治权威资源按照普遍的、平等的公民身份进行分配的政治形态。尽管中国的身份政治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要素构成和结构,但社会等级与政治等级总是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结合,政治国家根据社会—政治等级规定的个人身份分配政治权威资源。从消极效应方面看,身份政治减少了普通民众的参政机会。与此同时,公民政治也在持续发展,表现为: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论、思想和信仰自由,财产和订立有效契约的权利以及司法权利,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障;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其他的政治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公民的经济福利与安全体系逐步完善。总之,以普遍性为原则而不是以等级性为原则的现代政治运行模式日益获得广泛认同。公民政治的发展激发了人们对公民身份的认同,使他们更强烈地追求平等的政治地位、更多的参政机会和利益表达渠道。
网络的兴起使公民得以在隐匿身份的前提下参政议政,将社会—政治身份对个体的约束化为无形,公民政治的发展又为公民参政提供了动力和空间。由于这两个基本条件的支持,围观式政治参与得以兴起,并表现出独特的形态。
三、围观式政治参与的基本要素及其特点
(一)参政主体:虚拟性与现实性的辩证统一。作为一种新型的参政形式,围观式参政所依托的新技术和新媒体形式使其具备诸多不同于现实参政形式的特点,其中最突出的特点是现实性和虚拟性的辩证统一。这一点首先反映在政治参与主体上:一方面,公民是围观式参政的现实主体,围观式参政行为背后是公民的利益。利益是政治的基础。利益的具体性、实在性决定了政治的现实性。围观式政治参与的一切活动和行为,都直接或间接指向具体的公民利益。反过来看,任何虚拟的存在都不可能是利益主体。另一方面,网络ID是围观式政治参与的虚拟主体,它使公民能够以其派生的虚拟身份,以符号的形式将政治参与活动虚拟化。网络ID的附属性决定其存在的状态、活动过程由现实公民决定,而不能独立享有公民的权利、义务和承担政治、法律责任。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它在现代政治参与中的作用和意义:一是虚拟虽然不等同于现实,但它是一种现实存在,是能超越现实社会对个体身份和角色的限制,实现个体的真实自我和潜意识需求的一种存在;[3]二是网络虚拟空间的存在使公民拥有双重活动空间,反过来,由于公民是唯一现实的活动主体,这使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紧密相连、互相渗透,最终导致围观式政治参与能够以其虚拟的形态影响现实的政治。
(二)参政动机:非利益型动机愈显重要。公民是围观式参政的唯一现实主体,所以围观式参政的动机就是公民的参政动机。但是网络虚拟环境不同于现实政治环境,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网络参政的动机结构。虚拟社区在满足成员某些低层次生存需求方面往往无能为力,但在满足高层次需求,如自我发展与完善、获得信息和自我实现等方面,则有着现实社区无法比拟的优势。[4]因此,精神需要及由此诱发的政治参与动机将愈显重要。总体而言,网民的参政动机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利益型动机。利益型动机即参政主体根据对自身利益的考量决定参与或不参与某些政治活动的心理动机。如2002年“国有股持减”事件中,股民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在网上与政府展开长达一年之久的博弈,股民的参政动机就属于利益型动机。在围观式参政实践中,大多数是围绕具体的事件展开的,其背后往往有两方或多方的利益冲突,“围观者”也总是基于自身的利益立场加入辩论。(2)精神型动机。精神型动机是指网民出于一种满足其精神需要的目的而参政的心理动机。精神型动机又可以分为几个层面:一是信念性动机,即参与者源于一种坚持和维护自身的信仰、价值观、伦理道德观念而参政的动机;二是政治责任感动机,即参与者基于对政治共同体的义务感和责任感而参政的动机;三是寻求尊重和自我实现的动机。(3)情绪型动机。由于网络围观的成本和风险低,在成本和收益的权衡中,网民甚至可以在没有明确目的的前提下,仅仅为情绪发泄而行动。情绪型动机表现出来的偏执、语言暴力往往具有破坏性,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情绪型动机体现了某种普遍性的社会心理情绪,反映其背后的社会问题和深层矛盾,对执政者而言,具有很好的警示作用,因而也具有一定的政治参与功效。(4)娱乐型动机。持有娱乐型动机的网民可能没有明确的政治立场和观点,甚至可能存在政治冷漠,但如果某些政治议题具有娱乐性,或者具备娱乐化包装的潜质,则他们会积极介入。娱乐型动机对于围观式政治参与的形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即娱乐型动机及其引发的涉政活动在客观功效上具有巨大的政治动员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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