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为方式:以“话语”为“行动”。“话语参政”是围观式政治参与不同于其他参政形式的典型特征。传统媒体时代的话语参政往往受到一些条件约束,一是民众被“身份”分割,使民间话语呈现分散和非系统状态,难以对主流意识形态和官方话语形成冲击,进而对强大的、组织化的政治权力产生影响;二是由于在精神生产资料和传播渠道的占有上,普通民众处于劣势地位。但是,现代信息技术的进步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两个约束条件,使话语参政具备了快速发展的条件。一方面,以互联网为主体的新媒体的发展使知识和信息的横向流通、共享变得更加便捷、高效和廉价,知识的创新就不再是精英的专利。当普通民众可以通过无限流通的信息,廉价地获得各专门领域的知识,进而形成相对独立的认知和观点时,权力话语的渗透就会逐渐地、部分地丧失以往的效能。由此,权力话语和民间话语的冲突将成为政治生活的常态。另一方面,民众可以通过信息网络,交换和整合信息,为拼接、还原任何层次的政治事件及其权力运作过程提供了可能。由此,通过在虚拟社区的讨论和围观,社会本身能够形成更具共享性的话语,甚至提出政治动议,统一政治行动。换言之,网络媒体已经成为民众构建、传播、共享民间话语的平台。
根据对政府(国家)权力的态度,围观式参政的话语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对抗性话语,即站在公民的立场“说话”,表现出对政府权力行为的警惕和不信任;二是支持性话语,即站在国家和政府的立场“说话”,肯定党和政府的权威,表现出对政府行为的支持、理解或谅解;三是阐释性话语,即站在专业的视角“说话”,对有关政治事件、问题和关系进行客观分析。从围观式参政的话语互动过程来看,话语行为可以分为五种:一是分享行为,二是串联行为,三是争论行为,四是攻击行为,五是规避行为。
四、围观式政治参与的“围观”逻辑
毋庸置疑,围观式参政是一种集体行动。既然是集体行动,就需要探讨一个问题:人们如何协同行动?事实上,按照经典的集体行动理论,对于因缺乏组织领导机构而难以协调行动的网民而言,任何集体行动几乎都是不可能的。但实际上,作为网络集体政治行动的围观式参政,它不仅为自己的行动找到了必要的支撑,如“不满”、“资源”和“自组织”力量,而且充分利用了现实政治发展中所显露出的政治机会,如利用各级政府间关系的不协调、政府与新闻媒体之间的隔阂等,来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值得强调的是,在“集体认同感”的建构这一被社会建构理论视为集体行动的核心环节上,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和新闻媒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集体认同感的建构不是媒体有意而为之,它是在媒体设置媒介议程和公众议程的过程中“顺便”完成的。从这个层面看,网络集体政治行动的逻辑与媒体政治的逻辑呈现出某种程度的耦合。一般而言,一次网络集体政治行动可以分为五个发展阶段:情境共享与围观动员、政治议题的博弈、集体认同感的形成、多方互动与政治输入、议题的延伸与分蘖。
(一)情境共享与围观动员。网络集体政治行动形成的首要条件是网民的聚集。但问题是,在大多数时候,特别是群体规模庞大时,人们的网络关系并不是现实关系的复制,“聚集”很难通过现实的、嵌套在物理时空中的社会关系网络或正式组织来实现。因此,网络政治集体行动一般是通过某一戏剧性的政治事件或者独特的政治议题将网民聚集起来。这一阶段我们称之为情境共享阶段。情境共享是网络群体得以聚集的平台。用以共享的情境可能围绕如下几个要素进行建构:一是反常性要素,如2009年云南“躲猫猫”事件、“开胸验肺”事件;二是典型性要素,如2007年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三是普遍关注性要素,如美国驻华大使馆自测北京PM2.5事件;四是重大性要素,如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等等。在具体的网络集体政治行动中,共享情境的建构往往综合运用多种要素,其要旨在于一方面吸引广泛的关注,另一方面充分激活、导入网民的自身经验、局部信息,激发、汇集不满情绪。通过一个特定的“共享情境”聚集起来的网民,事实上是一个庞杂的群体,他们围绕同一个“政治故事”形成某种高度一致的关注。实际上,“高度一致”的只是“关注”本身,或者说是“故事”本身。由于利益立场不同、价值取向的差异,人们对“故事”的解读往往不同,由此而导致不同政治议题的出现。
(二)政治议题的博弈。在网络集体政治行动中,冲突最初体现为“我们”和“他们”的界定。集体行动的动员“必须为它所阐述的问题找出一个集体性的起因和一个集体性的解决办法,并使对抗双方——即‘我们’和‘他们’——得以明确化”[5]。在共享情境的建构过程中,“我们”和“他们”的界限就逐渐形成。以湖南永州唐慧案为例。在网民对此案的讨论中,“他们”大致包括如下几个对象:一是公检法等政府部门;二是政府,既包括案发地的零陵区政府、永州市政府,也包括广义上的中国政府;三是中国共产党;四是警察;五是政府公务人员。由此可见,从具体涉案的警察到指代极其宽泛的政府公务人员,从零陵公安分局到政府组织、政党组织,都被网民纳入到“他们”的范畴。与“他们”相对的是“我们”。相对于“他们”,“我们”是群众。在“他们是谁”的问题上人们所持观点的多样性必然导致“问题归因”的复杂性,从而导致网民群体本身难以单独采取有力的统一行动。因此,只有经由网络媒体自身的议题博弈机制,或者新闻媒体的介入,提炼出能够获得普遍认同的议题,形成集体认同感,才可能促成网民群体的统一行动。
(三)集体认同感的形成。社会建构理论认为,集体认同感的建构关系着集体行动的成败,因为学者们坚持认为“社会问题只不过是被标签为问题的状况而已”[6],也就是说,没有对问题的重新阐释,就不会围绕此问题产生共同的意识,也就不会有统一的行动。网络集体政治行动中的集体认同感主要是由媒体通过其议程设置的功能进行构建。网络媒体和新闻媒体都有能力构建集体认同感,它们各具优势,建构路径也有较大差异。在没有新闻媒体参与的前提下,网络媒体的媒体议程设置和公众议程设置没有截然的界线,网民既是议程的设置者也是受众,但参与者的规模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意见领袖的号召力、事件的特点、事件与当前社会的普遍关切的相关程度等。小范围内的议程如果为新闻媒体所关注、选择和发掘,则可上升为新闻媒体的媒体议程,集体认同感可能被重新提炼,网络集体政治行动可能随着新的集体认同感的形成而改变方向和规模,进而影响政策议程;否则,集体行动可能影响较小。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使其在集体认同感的建构方面较有优势,但也受到诸多的约束,“社会良知”的角色推动其调查事实的真相,市场主体的角色使其报道迎合消费者的价值观念,而“喉舌”的角色使其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由此,新闻媒体在集体认同感的建构过程中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善于从官方话语体系中寻找支持性材料;二是善于利用网络舆论“规避风险”;三是通过其灵敏的政治嗅觉和职业素养,合理判断“底线”和“空间”,求解最大“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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