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翟树全(左三)到当事人家进行调解。
长期扎根农村基层法庭,尽管条件十分艰苦,但他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始终坚持秉公办案,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翟树全,今年7月,被中宣部和中组部列入“最美基层干部”进行广泛宣传。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举行的最美基层干部翟树全精神研讨会上,党的十八大代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半程人民法庭庭长王永涛表示,翟树全代表着新时期中国法官的正能量,他的事迹给广大法官尤其是基层法官树立了学习标杆。
本分做人公正办案
“一些审判人员工作条件不错、待遇也挺好,却背离宗旨、脱离群众、贪图享受,最终落入违法违纪的深渊。这种现象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指出,要大力弘扬翟树全精神,并以此切实加强司法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实现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
学习先进典型,不仅要学其“形”,更要学习其“神”,即先进典型身上体现出的精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认为,翟树全身上3个特点非常突出:本分做人和公道做法官的统一,踏实做事和公正办案的统一,道德良知和法治追求的统一。“翟树全精神可以归纳为扎根基层的为民精神、质朴无私的奉献精神、秉公办案的法治精神和廉洁自律的职业伦理精神。”他说。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蒋敏认为,翟树全精神包括甘于寂寞、正直诚信和专业勤勉3个方面。
研讨会前,王永涛专门找翟树全进行了交谈。他发现,翟树全对人民群众饱含深情,对老百姓充满爱心、热心、耐心,与在是非面前坚持原则、在诱惑面前刚正不阿形成鲜明对比;翟树全对法官职业无限热爱,对法律事业执著追求,与淡泊功名、对物欲的平静心态形成强烈反差。
“翟树全精神体现了新时期我国基层司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从本质上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徐家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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