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群众为本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3)

以人民群众为本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3)

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围绕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这些重要论述对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进行了充分诠释,内涵深刻,情真意切,朴实生动,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认识论,饱含着心系人民、热爱人民的鲜明立场和真挚情感。

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习近平同志强调,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这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要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这些重要观点,鲜明指出了检验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大力加强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信任度。

改进执法作风。执法作风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感受。一句生硬的言语、一个粗暴的举止,不仅会伤害群众感情,甚至可能成为激化矛盾的导火索。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既坚决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款物等问题,又重视解决对群众冷硬横推、言行举止不文明等问题,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真诚、平等地与群众打交道。

推进司法民主。这既是接受群众监督的必然要求,也是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的重要途径。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除法律规定保密的以外,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和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一律向社会公开,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发布检察信息,最大限度增加执法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建立经常性的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完善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制度,加强社会舆情收集研判,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完善便民利民机制,深入推进综合服务平台、民生服务热线、派出检察室、信访窗口建设,落实和完善视频接访、联合接访、下访巡访等制度,拓宽联系服务群众新渠道。

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如果不懂群众语言、不了解群众疾苦、不熟知群众诉求,就难以真正密切联系群众,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要围绕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建设,广泛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采取集中培训、典型示范、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使检察人员学会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真正把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维护司法公信。司法公信是司法的生命力所在。只有人民群众认同司法、相信司法,法律才能真正发挥定分止争的功能,法律才真正具有权威,司法才真正具有权威。从这个意义上讲,执法公信力与人民满意度是一致的,满意度越高执法公信力就越高。所以,执法公信力最终的评价者是广大人民群众,执法公信力归根到底就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公正的整体评价。要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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