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出腐败周期律的根本途径

跳出腐败周期律的根本途径

核心提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对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来说,预防和惩治腐败,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另一方面,依靠人民反对腐败,也是最为有效的手段。正如习近平主席强调指出的,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对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来说,预防和惩治腐败,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另一方面,依靠人民反对腐败,也是最为有效的手段。正如习近平主席强调指出的,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目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全党全军广泛开展。在反腐倡廉中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这既是总结国内外历史经验教训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共产党性质与执政理念的根本体现。

依靠人民反腐是被历史证明的有效形式

反腐倡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难题。通过纵横比较可以看出,依靠人民反对腐败是最有效的反腐途径。

在中国几千年的王朝统治中,历代帝王几乎都希望官员清廉,也都采取各种手段反对腐败。在某些特定时期,对于改善吏治、缓和社会矛盾,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一方面,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朕意即法律。君主凌驾于法律之上,有权立法,也可以随时破坏法制,尤其是对高级官吏的考绩权和对所有官吏的奖惩权,完全掌握在君主一人手里,因而君主个人的认识水平及其好恶喜怒,造成了反腐败的随意性,也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反腐制度的成效。另一方面,封建朝代是以人治代替法治的官僚政治,官吏的管理办法只能是上级管下级,官僚只需对上负责,而皇帝及其借助的官僚体制又缺乏足够的行政监察,结果只能导致权力监控的缺位和缺失,为权力滥用、腐败的滋生留下空隙。再者,封建君主对官员的道德要求首先是“忠”,其次才是“廉”,而人治下的反腐难免具有主观随意性。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清官反腐”,还是“重典反腐”,都无法从根本上去除腐败。就前者而言,千百年来,中国的包拯、海瑞等清官深受百姓爱戴,但清官与当时的体制格格不入,终无好下场,“个例”永远抵挡不了汹涌的腐败暗流。而重典反腐尽管至今为不少人所津津乐道,但血淋淋的贪官头颅并不能防止制度性腐败的蔓延。事实上,重典肃贪决心最大、手段最残酷的明朝,仍是中国历史上最腐败的朝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反贪用酷刑,将贪官剥皮鞭死,仍叹曰“朝杀而暮犯”。

今天的发达国家,虽然对政府及其官员有一系列具体明确的廉政规范性制度措施,腐败治理制度较为成熟,但要看到,一方面,这是长期制度建设的成果;但另一方面,这些制度一旦被输出到其他国家,在防治腐败上就会出现失效现象。海地在1930年代就完全照搬美国宪法,其“清廉指数”仍然是世界最低国家之一;包括印度在内的南亚国家都是多党制,其腐败现象也是触目惊心。由此可见,发达国家反腐败制度不是普遍适用的。

我党自成立之日起,一直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并且始终强调人民群众是基本的反腐力量,强调“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的监督”,强调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井冈山根据地与苏区的反腐败斗争中,就已经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在延安时期,普通工农和士兵委员会,成为监督腐败与反对腐败的主体,连美国驻延安考察组都承认,当时延安政权是世界上最清廉的政权。考察组成员戴维恩在秘密报告中说:“因为这个政府和军队真正是属于人民的。”1945年7月,毛泽东在延安与民主人士黄炎培谈话时自信地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毛泽东和黄炎培的“窑洞对”至今引人深思。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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