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挖掘传承精神文化资源。
适应时代需求,大力宣传资源型城市创业历程和涌现出的王进喜、雷锋、马永顺、郭明义等模范人物事迹,传承和发扬资源型城市无私奉献、艰苦奋斗、改革创新的精神,为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竭的精神动力。全面增强开放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切实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敬业诚信、勤劳致富、团结友善的社会风尚。做好资源型城市精神文化遗产和工业遗产挖掘、抢救和保护工作,支持创作以资源型城市艰苦奋斗和开拓创新为主题的文化艺术作品,保护和利用好反映资源型城市发展历程和先进人物事迹的博物馆、纪念馆和教育示范基地。
九、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进一步完善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保障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完成。
(一)规划实施的政策体系。
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强化开发秩序约束机制,研究制定资源开发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协调评价办法,以成长型和成熟型城市为重点,加强可持续发展预警与调控。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研究完善矿业权使用费征收和分配政策,健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利益分配共享机制。进一步落实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接续替代产业发展。
加强分类指导的政策措施。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研究制定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分类指导意见,通过针对性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不同类型资源型城市实现特色发展。做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完善“有进有出、奖惩分明、滚动推进”的支持机制,继续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选择典型的资源富集地区、城市和资源型企业开展可持续发展试点,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继续安排资源型城市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多元化产业培育和独立工矿区改造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接续替代产业在项目审核、土地利用、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继续加大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恢复治理的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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