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明确党的政治路线是重建强大的自然社区,使组织起来的人民成为我国人民民主制度最坚实的基础。中国的自然社区体现人民民主,其功能堪比适合西方社会的选举民主。重建强大的自然社区自治组织,由人民自己去调解和解决日常的利益矛盾,自己去防盗抓贼,消灭“龙须沟”,治理“小广告”……这才是真正的“群众路线”。
前面谈到,科层体系天然是办“大事”的,而扁平的自然社区组织天然是办“小事”的。中国社会在1980年代转型后,因为“以人为本”而非“以民为本”,以往的自然社区组织全面崩溃,被政府划定的“行政社区”取代。从此,涉及亿万个人的“小事”都找政府科室解决。但古今中外的官僚机构,无论多勤恳,都无法解决这些形形色色的“小事”。强行实现“全覆盖”,由科层体系和法院公安城管协管去为人民办“小事”,非但解决不了“小事”,还会造成“吃官饭”的人员迅速膨胀,财政不堪重负,而且产生腐败、官僚主义和官员胡作非为。中国今天人民的不满大多来自“小事”,来自对涉及自身利益的事情缺少参与权和发言权。
然而,把科层体系变回成为革命年代或“文革”年代的扁平组织是不可能的,更是不明智的,因为只有办好“大事”,国家才能复兴。而扁平的自然社区组织办不了建设国家的“大事”,人民“当家作主”是当自己切身利益的家,不是去当高速铁路、三峡工程、外交和国防的家。但是扁平组织能办“小事”,能解决人民日常的利益矛盾,维持人民日常生活的公正,化解人民的不满情绪。可以说,科层体系高度尊重“自然社区”的权力,就是“人民民主”。
玛雅:所以你认为,党的政治路线是重建强大的自然社区,这样既能办大事,又能“办小事”?
潘维:重建强大的自然社区组织,不仅能“办小事”,还能恢复我国社会公德。自然社区是“公德”的根本载体,正如集体是“集体主义”的根本载体。中华历朝历代能够奉行以孝义治天下,能够成为礼义之邦,是因为忠孝节义是社区的天然纽带,因为官府高度尊重自然社区自治,不去办官府办不了的事。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个人自私自利,社会就成了一盘散沙,就出现人人不满、人人自认是无权的“屌丝”。依托社区组织,“个人”就能变成“人民”,就能有“人民的权力和权利”,就能制衡科层机构的胡作非为,就能使公德之风压倒私欲。把人民组织起来,重建自治的自然社区,阴上阳下,打通联系上下的经络,我国的人民民主就能“否极泰来”。从政治路线上讲,党的领导体现为把人民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变行政网格化的“覆盖”为自然社区人民有组织的“参与”。政治路线需要组织路线配合,应该把深入基层,动员和组织人民重建自治社区,让人民当家作主、心情舒畅,作为评定干部政绩的主要标准之一。
玛雅:这让我想起邓小平的话,“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是全党想事情、做工作对不对好不好的基本尺度。”
潘维:第三,明确全党全国的核心价值观是“(中华)大家庭”。世界上的政体有所不同,但治国之方,即政府管理社会的基本手段,无非是四种之综合:一是执法维护社会秩序,二是代表强大社会集团,三是平衡部分与整体、眼下与将来、变革与稳定的利益,四是凝聚人民的共同利益观。这当中,凝聚人民的共同利益观最为复杂,但也最有效。
中国的核心价值观应该是什么?在我看来,“大家庭”或“中华大家庭”是最简洁的概括和表述,也是中华自古至今数千年不变的立国之本。家庭是我国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基本单位。血缘和虚拟血缘的城乡社区(单位)构成我国社会,以家庭为基础层层扩大构成的虚拟大家庭就是“国家”。从家庭关系衍生出的中式道德,即“伦理道德”,凝聚了我国全部公德,是社会的纽带,也是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纽带。
玛雅:我记得你这样分析中国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和西方的不同:在西方,社会与国家是契约关系,公私分明,群己权界清晰。在中国,伦理观淡化公私,视社会为一层层向外放射的“家”——家庭是小家,宗亲是大家,社区和单位是“公家”,公家之上还有国家。小家、大家、公家、国家,观念相通,利益相符,公私难以区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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