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关键问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3)

抓住关键问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3)

二是在社会管理领域政府责任过大、压力过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公社解体、公有制部门目标转变以及非公有制经济大量成长,再加上大量社会成员处于流动和不稳定就业状态,社会成员 “去组织化”特点突出,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新的社会组织没有同步发育。很多利益矛盾都难以通过组织化和制度化方式予以表达,不同群体间的诉求和矛盾也没有形成有效的内部协调、组织机制以及群体间规范的对话、谈判机制,所有矛盾都必须通过政府解决,导致政府责任压力过大、风险过大。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快速的经济增长以及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改善在很大程度上把上述一些矛盾和问题部分掩盖了。从现实及未来的情况看,我国已经进入全面的社会转型期,不仅经济发展方式必须进行全面调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同步推进,社会诉求以及经济和社会组织方式也会发生更加全面的变革。相对于迅速的社会转型,当前政府行政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是不可持续的。当前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市场环境的不完善、过大的财富分配差距、公共服务领域的诸多不足以及诸多社会矛盾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都与这些问题有关。因此,必须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要明确改革的基本方向和原则

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意义可以说如何强调都不过分。对于改革的大方向,十六大以来的许多中央文件都有清晰表述,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未来,重要的是在认真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首先要明确几个原则性问题。

——改革的核心是明确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及行政方式,而非简单的机构调整和权力再分配

回顾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改革最后通常简化为政府机构增减调整或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再分配,而很少真正触及公权力的性质、边界。必须强调,政府职能转变不等于机构改革,也不等于中央和地方重新分权,关键是要根据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规范政府行为方式。目前,社会上对搞“大部制”很喜欢,但我们认为,部门多少不是关键,关键在于职责是否明确,行政方式是否合理以及能否建立有效的配合协调机制。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大部制”是没有意义的。

——要突出改革的整体性与协调性

十六大把政府职能界定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四项职能既有区别,又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五位一体的发展目标,从另一侧面强调了发展必须完整、协调,政府职责也需要完整、协调。因此,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也需要在分工的基础上突出整体性。政府任何特定职能的设定与落实,都要考虑对其他职能的影响,考虑相互配合。另外需要强调的是,我国有五级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也必须考虑中央和地方的整体推进和协调配合。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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