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阶段中国经济改革五大战略性问题(6)

新阶段中国经济改革五大战略性问题(6)

由于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社会上存在一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思想,形成了在处理国有与非国有之间关系方面“贵国有,贱民营”的弊端。

《资治通鉴》记载唐太宗李世民在处理周边民族关系时讲过的一段名言:“自古皆贵中华(指中原),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八,唐纪十四,太宗贞观二十一年)。我套用唐太宗这个句型:“长期皆贵国有,贱民营,应独爱之如一。”(见拙作《包容性改革论——中国新阶段全面改革的新思维》)。

怎么爱之如一?我说具体些就是“两平一同”。第一、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第二、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第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真的爱之如一,就要把国有民营都看成“亲儿子”,能否做到以上三点,是区分是否爱之如一的试金石,也是产权结构创新的主要着力点。

1200多万个私营企业,人家会找你。你说是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好,你贷款,贷给国有企业多少?贷给私营企业多少?将来私营企业要问你,你不是“两平”吗?贷款是不是平等?贷款贷的一样不一样?应把整个银行——工、农、中、建、交等等都拿出来,账本翻开,你们贷给国有企业多少钱?贷给私营企业多少钱?国有企业现在经营相当部分靠国有银行的支撑,民营企业才拿了多少贷款啊?不公平啊!你不是搞市场经济吗?要是不搞市场经济,搞计划经济,也就罢了,我就给国有企业多,我就计划,那就没办法。但,要搞市场经济,就要平等使用生产要素,这不是三中全会讲的吗?平等要真平等,现在国家的贷款相当部分都流到国有企业去了,私营企业、个体户微乎其微。将来如果中国参与TPP谈判,要求取消对国有企业优惠,怎么办呐?

未来国家财产的基本形式是什么?主流的企业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我们现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司局的设置是按照“非混合所有制企业”设的,有三个,企业注册局(公有企业)、外资局(三资企业)、个体司(个体私营企业),这是老观念、老一套。今后,我个人建议不该再按照“非混合所有制”来划分,那个地方叫外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还有国有企业注册登记,我建议大家要淡化“独资企业”这个概念。

要淡化“国企”这个概念,强化“资本”这个概念。过去经常问你,是国资企业、私营企业、还是三资企业?以后多问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股本比例这样的问题。制度要改革,当然你那个司的名字就要改革。因为从这个国家未来的走势来看,不排除依然有国有独资的企业,也不排除有独资的私营企业,也不排除有独资的外资企业。但是主流的企业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不是国有独资、也不是私营独资、也不是外商独资。

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有国有资本、集体资本、私人资本、外商资本、港澳台资本,当然,不一定每个企业都是五样,但是尽量都是混合的,A和B混合,B和C混合,等等。我在国资委开会的时候,说你们要淡化“国企”的概念,少说“国企”,可说“国资”。你是“国资委”,你就管资本,你资本往这儿投,往哪儿投(当然不该投的,你别投)。企业是一个“筐”,装的是各路来的资本,“国资委”就管筐里的国有资本,私营投资者管私人资本,外商投资者管外商资本。各管各码。然后组成董事会,它所形成的叫“法人财产”。

然后去外面聘总经理或者是聘CEO,不能上面任命总经理,应找职业经理人,聘请他给打工,挣了钱按着资本来分红,国资的给国资,私营资本给私营资本,外资的给外资。这个企业是什么企业?这个企业是混合所有制企业。

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写了实行混合所有制。实行混合所有制以后,就有很大的变化,不能按照独家的来经营了,这涉及到一系列的变化。变化中会不会发生异化? 会不会有人借混合所有制,侵吞国资,或借混合所有制,侵吞民资?要警惕。

既然是混合所有制——“筐”里有各种财产,因此要保护各自的产权。大家看基本经济制度里特别强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就是“筐”里的各种财产都要保护的。现在的法律对于国有财产、公有财产的保护制度,应该说比较完备。但对于私产财产保护方面,法律不完备。要是侵吞了国有资产,有侵吞国有资产罪;侵吞私人财产罪呢?这次中央决定里有一句话讲的非常好,它突破了原来的界限,原来是“公有财产不可侵犯”,后面是“句号”,这次改为“逗号”,又加了一句“私有财产同样不可侵犯”,特别强调了“同样”两个字,“同样”两个字很有分量,这就是人类的普世价值、普世思想,这是共同的文明。

西方有一句格言,“自己的房子风可进、雨可进,没有主人的允许任何人也不能进”,后面还有一句,“国王也不能进”。这个反映了对私有财产的尊重,所以公有财产不可侵犯,私有财产同样不可侵犯。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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