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6年天津市倡议建立“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机制算起,京津冀协同发展已近30年,尤其在2004年,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京津冀都市圈的城市发展规划》,把京津冀概念带入一个新的高潮,但时至今日,围绕京津冀的规划仍没有出台。
“北京、河北、天津在推动区域发展中间都做了很多努力,也签了不少协议,但是总的来看,进展不如人意。” 5月14日召开的中关村(5.10, 0.00, 0.00%)创新论坛上,北京市社科院副院长赵弘表示。
在他看来要在构建强有力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领导体制、协调机制上有重大突破。
成立国家级协调委员会
京津冀一体化作为重大的国家战略,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区域发展的问题。
“这个地区有两个直辖市、一个省,同时在北京这个行政区范围内,包括中央单位、国务院单位、中央军委单位以及下属的大学、医院、科研机构,在这个多主体、规格高、利益诉求比较复杂、协调难度很大的区域,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协调机制,我们认为推进起来是会面临很多的困难。”赵弘表示。
比如当年东京为了解决城市病,成立了“首都圈整备委员会”,作为大区域的协调机构,启动了首都圈建设规划,提出建设三个首都圈城市副中心,通过先后五次规划实施,形成了现在都心-副都心-郊区卫星城-临县卫星城这样一个多层级的网络化城市体系。
赵弘建议,国家应建立京津冀协调发展委员会,由国家领导人出面担任领导委员会的主任,统筹协调这方面的工作。同时,建议把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改委,具体负责推进工作,而且建议发改委下设一个司专门负责。
在这个大的框架下面,同时构建若干个专业化的协调机制。
比如交通问题,赵弘建议由国家发改委参与、交通部主导,由三个省市一并参与多部门的协调,在区域内构建一体化的交通体系。同样的环境问题,由环保部参与,各个部门共同协调。
目前,类似的协调小组仅在各地和部委内部设立。
比如北京市部署2014年重点改革任务,在围绕首都发展和管理工作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问题上,设立了包括区域协同发展、大气污染治理等专项小组。
国家统计局近日召开专题会,决定成立京津冀统计监测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有关问题。
目前三省市统计局按照要求,加强资料交流、交换工作,建立畅通的数据共享机制;同时要更加敏锐地捕捉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和研究,及时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有深度、针对性强的统计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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