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宽容到宽容:中国传统政治走向现代政治(2)

从不宽容到宽容:中国传统政治走向现代政治(2)

二、政治改革:从传统政治走向现代政治

当代中国政治改革是一个希望和风险同在、压力和期待并存的系统工程。其发展既需要以高超的政治智慧选择适合中国国情、兼顾各方的发展要旨,也需要谨慎的政治态度、娴熟的政治技巧、恰当的政治发展策略。面对传统政治的流弊和现代政治的发展要求,政治改革改什么?怎么改?本文将从政治主体、政治环境、政治过程三个维度给予回答和阐述。

首先就政治主体而言,政治主体亦即政治系统中的政治行为者和承担者,对其可分为两个层面加以审视,一是“社会政治主体”;二是“政治权力主体”。所谓“社会政治主体”是从广义上对政治主体的一种理解,即一般社会成员都是主体,也就是有一定的政治认知、具备政治人格和政治参与意识的人;而“政治权力主体”则是对政治主体的一种狭义解读,仅指政治系统中的掌权者,这类政治主体基于特殊的政治角色规定,而在政治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于政治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具有支配力。从传统政治到现代政治的转变过程中其变化主要有:

第一,政治主体从单一走向多元

在传统社会等级森严的权力架构中,社会不同等级依照其享有的权力大小被清晰地界定、识别和分离,个体只能在对应的权力阶梯体系中找到自己的价值归属。以圣王——君主为象征的政治权力主体在“天命”观念的庇护下得到了充分的尊崇和保护,“受命于天”、“奉天承运”使得他们理所当然地成为政治的唯一主宰,而本应作为“社会政治主体”的一般社会成员被漠视和忽略,处于恒定的政治客体地位,且在“政治权力主体”思维的强势挤压下,其自身的政治认知、政治人格及政治参与意识先天不足、残缺羸弱,政治权利意识、政治个性等更是无从谈起。虽有时“政治权力主体”会让“社会政治主体”中“勇敢善战者”、“深谋远虑者”、“才华横溢者”作为“陌生人”进入到社会上层统治的集团之中,但这种政治宽容举措也只是缓解下层对上层的愤怒、不公的手段,其实质是为了增强自身统治的持久性和稳定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政治理念如“重民”、“仁政”、“为民请命”、“轻徭薄赋”等在其合理的表述背后,本质都是对专制王权的补充、调节和从政治根基上的维护。所以,在传统政治理论的建构和实际政治操作中,政治的主角始终是君主及其麾下的官僚贵族集团,社会一般成员被视为“群氓”,其自由性与独创性被阉割,不具有任何意义上的权利,致使“社会政治主体”思维极度弱化,政治舞台上始终上演着“政治权力主体”思维关照下的独角戏。

但现代社会多元利益共生共存不再是简单的混合或者无序的叠加,而是不同的观念和利益在一定的秩序下的相互作用、相互博弈、相互融合。在这种开放性的社会中,通过现代民主化的推进和信息技术的革命,“社会政治主体”突破了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上的政治自闭等意识,摒弃了政治臣民心理,逐渐确立起正当的政治主体性,自主性得以增强。政治权力被明确不应是神授、世袭,而必须是民授法授,不是权支配法,而是法对政治权力具有绝对的权威性,破除了“官本位”的神话,建立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治理者与被治理者之间在宪法基础上的平等性与共同发展性思维。也就是说,现代政治围绕着国家管理和治理,不仅需要国家机构、执政者、行政者等“政治权力主体”的活动,而且广大的社会成员作为参与主体也要进入国家事务的治理以及分享国家权力的分配和使用,这是一个国家利益、公民利益、社会利益通过博弈、互动、建构的过程,更是传统单一的“政治权力主体”走向解体,“社会政治主体”上位的历史必然选择。当代中国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发展进程,表现出一元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化的显著趋势,执政党以此为据,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容纳、承认多元主体参政、议政和督政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从而体现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的宽容精神与民主特质。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第二,政治主体从“控制”到“解放”

传统中国政治奉行“权力至上”的理念,格外重视对人的控制,所以如何有效地控制人和约束人,自然成为“政治权力主体”在实践层面的最为关注的问题。“控制”就要求改变或规范人的行为,“控制”就要求抹杀被控方的个人意愿,“控制”就要在权力与社会之间得到体现,“控制”就意味着不宽容不妥协的斗争。从政治实效看,中国传统政治“总体上不是把人引向个性解放和人格平等,而是泯灭了人的个性自由。在传统政治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礼’的理论,就是讲‘分’、讲‘别’、讲‘贵贱’的。这一理论使人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尊严和自由,使人一生下来就是他人的附属物”。[2]社会成员被局限于血缘、亲情、宗教、伦理、等级的各种身份之中,身份成为了一种常驻不变的“人格状态”,传统社会不断巩固和完善以“名分”为基础的等级制度与身份观念,严格限制社会成员的身份地位和行为自由,个人始终难以成为独立主体。在这样的传统社会境遇中,“社会政治主体”的意义和特性被扼杀殆尽。

与传统专制的高压控制不同,当代中国正是要通过推进全面深化的政治改革,实现由传统的“控制人”的政治向“解放人”的政治转变。所谓“解放人”,就是把个人从组织的束缚和控制中释放出来,对每个人的个性与能力的充分发展给予宽容与尊重。“解放人”是对“权力本位”的批判,是对“能力本位”的弘扬,它要求不仅把人看作组织的成员、组织发展的成本,更要看作组织运作中最为重要的资源,要求尊重人的创造个性,为人的潜能和能力的发挥搭建相应的平台,创造更多的机会,提供更多的服务。可见,当代中国政治以对人生命关注、对人尊严维护、对人全面发展追求为目标,充分体现着对人性最深刻的需要,它确认、尊重、维护人的自由权利,使人的主体性充分表现在人的理性和自决能力上,且通过权力制度内含的价值取向来保障人自由发展的权利,尊重价值选择的多样性存在,并切实落实在现代制度设计及其理念当中,“它是人向作为社会的人即合乎人的本性的人的自身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彻底的、自觉的,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丰富成果的”。[3]所以说当代中国政治是宽容人性的政治,是解放人性的政治。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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